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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6-05 22:35:00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集美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一、新生应持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报到日期(8月24日)到我校报到,请勿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向我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对体检不符合所录专业要求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高崎火车站、厦门北站南出口、集美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四、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各学院(详见《2014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集美大学导航图)。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招生办0592-6181301、6183371传真:0592-6185889

新生报到事宜咨询电话:学生处0592-6182625,各学院咨询电话见《2014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新生报到点安排表。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92-6180497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92-6181302

五、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厅、教育厅(闽公综[2007]563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迁户口,福建省外生源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费的特困学生,建议在当地申请相关补助或办理生源地贷款,无法解决的贫困生到校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注册手续(须持当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参考《2014级新生入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1、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别名、曾用名、同音字或更改姓名),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校对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字面必须清晰,民族一栏不得空缺,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分别填写到省、市(县),直辖市必须填写到市、区(县)。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已办理但未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③有迁移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本人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本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内容。

④新生迁移户口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迁入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或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学。

⑤新生高考报名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审核新生入学资格的重要依据,一旦更改将严重影响学籍电子注册。

⑥根据公安机关通知要求,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户籍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发现“双重户口”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不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厦门市以外生源必须统一办理暂住人口登记。

②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统一登记并到集美学村派出所办理。

(二)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并缴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党、团关系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者)。新生自带纸质档案者,在报到时将材料交予所在学院;若需邮寄者,由新生纸质档案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统一用EMS或机要形式邮寄到以下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招生办(邮编:361021)。

(三)为方便学生,避免长途携带日用品,学校可为学生提供购买日用品的服务,包括统一规格的被褥、草席等。若需自带箱子,其规格不得超过60×40×30CM(长×宽×高)。体育学院学生还需自备一双钉鞋(或入校后购置)。

(四)根据厦门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凭医疗卡就诊。医保费用学生每年缴交120元,政府补贴430元。另外,做为医保的补充,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招标的在校生商业医疗保险,每生每年50元。

(五)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139号)精神和校园有关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六、新生缴费: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省属各类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03]35号)的精神,学生入学缴费实行“票款分离”办法。学生应与银行签订银行代收学费委托书。委托书中的姓名和卡号由学生本人填写,卡号为学校寄出的银行卡号码(委托书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须在报到时交学院),并于8月17日前务必按照学校提供的银行缴费卡,及时将应缴款项(详见“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足额存入卡中,银行卡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缴交学杂费的专用卡,此卡密码由银行提供,到校后可到银行更改,请妥善保管。为保证银行划款缴费的顺利进行,根据银行要求,学生缴费后银行卡应留足余额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