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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5 20:30:0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关于新生网上信息采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新生报到前须登录学校新生服务平台(http://welcome.xujc.com/),使用录取通知书编号和考生号(注意:不是准考证号!)登录并填写自己的各项真实资料。提交信息后,每个新生都将得到一个学号,同时,学校为每个学生提供以学号命名的电子邮箱(格式为:学号@stu.xujc.com)。

新生服务平台注意事项:

1.新生服务平台将从2017年8月8日开始,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尽快在一周内完成此项工作以取得学号和邮箱。

2.填写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学籍档案数据,必须真实、详细地填写(通讯地址若为高中学校的请改为正确通信地址)。

3.新生需选择确定第一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未选者将默认为选择“英语”,请在注册语种前认真阅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部网站>教学管理>培养方案)和《厦门大学嘉庚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修读办法》(教务部网站>规章制度>教学管理),慎重选择。教务部网站:http://jwb.xujc.com

4.请提前准确填写抵厦交通信息(火车、飞机、自驾车等),以方便我们更好的安排迎新工作。

5.为方便新生入学后的军训安排,请认真填写你的身高、体重、鞋码等信息。

6.提交信息后每一位新生都将获得一个学号,学号前三位英文字母代表所在的专业,其后两位数字代表入学年份,最后三位为序列号。如果忘记学号,可重新登录新生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7.邮件系统和教务系统将在入学后开通使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两个系统的用户名均为学生的学号,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后8位,最后一位如果是“X”的,请用大写。修改密码请在开通后登录邮件系统自行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如有相关疑问,请发邮件到学校IT服务中心邮箱:jgxyit@xujc.com。

新生的报到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于我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生请于9月8日报到。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可推迟到9月9日上午报到。若无法在上述时间段报到,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请假逾期,视为旷课。未经同意超过注册截止日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请假手续办理流程请访问教务部网站(http://jwb.xujc.com)→【学籍管理】→【注册】处查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由学校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条 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担能力,学校有权通过公开考核,择优批准。

第三条 各院系应加强并落实对学生学业、职业规划的引导,组织各类学习指导活动,帮助学生充分了解学科和专业情况,自主理性选择专业,实现良好的专业发展。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充分考虑、慎重选择,转专业申请一旦被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条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已取得我校本科学籍的学生。

第七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入学后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入学后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查确认者;

(五)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成绩良好者。

第八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三)处于毕业学年者;

(四)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者;

(五)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学生只允许本系内申请转专业;高考时为文科类的学生不允许转入只招收理科类学生的专业);

(六)所申请转入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

(八)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者(包括课程考试、转专业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体质健康测试等);

(九)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等学风问题者;

(十)入学后第一学年申请转专业且当学期学业不符合要求者,包括以下几类:

1.课程修读总学分低于18学分者;

2.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但所修读的通识教育模块和技能教育模块的课程未取得学分(含缓考)者;

3.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但所修读的专业教育模块未取得学分(含缓考)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8学分及以上者。

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于每学期下半学期按要求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最多可申报两个志愿,学校将根据志愿顺序依次审核。

第十一条 转专业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主要根据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逐项审查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必要时将组织选拔考试;复审主要结合当学期学生学风、考风和学业表现进行综合审查。复审结果将于新学期注册日前发布;复审通过后,转专业才正式生效。

第三章 学籍和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原则上依照该生入学年份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 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等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成绩合格者可以认可学分;其余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条件地认可为选修类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生效后,根据其已取得及已认可的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学分条件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五条 转专业前转入专业已开设但学生未修读过或无法进行学分认可的课程,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办理补修手续。

第十六条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方能毕业和申请学士学位。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转专业未正式生效前,即复审尚未通过前,学生仍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当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活动及考核。未按要求完成者,按课程缺勤、考试缺考处理。

第十八条 转专业正式生效后,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若在学年中的第一学期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当学年转入专业学费高于原专业者,须补交差额部分;若低于者,不再退还学费的差额。

第十九条 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转入新专业后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教材代办费随新学年统一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2015年7月发布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15年版)》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