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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1 08:15:3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华南农业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大一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在八月末到九月中旬之间。此时间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具体各专业大一新生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以学校官方网站为准。

大一新生们也可以根据准确的开学时间安排出行、购票等相关事宜了,大学新生报到可以提前几天,但最好不要延后,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报到,一定要和学校打好招呼。

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的办理须知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规定:①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博士生,新生入学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②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博士生的不用办理户籍迁移;③已是广州市家庭户户籍的新生不能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④已是广州市人才市场户籍或集体户户籍考取的新生,且又没有房产的,可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

办理注意事项:1、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开学的当月。2、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3、新生入学报到时持户籍迁移证交至现场户籍接待点。4、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5、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6、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需更正的主项:如姓名、出生年月日不能用手填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混合。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该迁移证必须完全手写。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如下问题的:存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不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的(只填写至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未与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相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迁移证左边没有两个骑缝公章的、迁移证左下角没有“1”字的,迁移证姓名右边空白处没有加盖以下空白公章的,本人可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更正并在错误处加盖公章或重新补打正确的迁移证。7、本校户籍直研(硕士、博士)的,请在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接待点报到,所有事项同新生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如不办理转入2018级,两年后按公安部门规定作空挂户处理。

户籍联系部门: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20-85288159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管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入学已满一学期;

(二)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身体状况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二)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三)实行学年制的毕业班学生,以及实行学分制且其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四)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等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情形。

第四条  各专业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5%。教育资源充裕的专业可提高接收其它专业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各学院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一年级实际招生人数的15%。

第五条  各专业需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并公开发布对转入学生的明确要求和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备案。在遴选与录取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校成立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末,由教务处核准并公布各专业接收外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相应学期的第一周通过教务系统提出申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后统一送学生申请转入的学院,由转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明确建议转入的年级、班级(如经综合评价认定转专业后跟同年级就读困难较大的学生,建议其降级就读),经公示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华南农业大学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公布。

(四)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通知书》于相应学期第三周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五)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后,其学籍、管理等有关工作由接收学院负责,学生原所在学院应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等档案材料转交转入学院;报到之前有关管理工作由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转入专业已开设的核心课程,应当补修。学生在转专业前已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近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同类课程的要求,经学院和教务处认定,成绩和学分可直接按同类课程认定;如其课程不是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或低于转入专业同类课程学时和学分要求,只能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记载。

第九条  接收学院负责安排专人指导转专业学生补修有关课程,并按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的学籍、党团关系等变更工作,同时做好申请转专业未获批准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十条  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一条  其它规定。

(一)学生逾期未报到,或在报到前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