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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0 08:41:5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六盘水师范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一)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

报到地点:六盘水师范学院勤勉楼前广场。

报到时请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到新生资格审查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书面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长期限不超过5天)。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还需携带《户口迁移证》。

(四)根据相关规定,你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一张从家庭所在地到六盘水火车站的半价硬座火车票。

(五)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学校将在六盘水火车站和六盘水汽车站设临时“迎新接待站”,免费接你到校。

(六)学校不统一配备生活用品,请你自备。床铺的尺寸为1.9m×0.8m。

(七)校园“一卡通”的领取地点在中心食堂二楼大厅,凭交学费收据或贷款凭据领取,卡内已预存有50元的补助金,可以直接在校园内任何一台消费机上消费。

(八)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九条之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需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十)五年制音乐教育(民族民间文化方向)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本。

六盘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

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师院发?2018?4号),结合文学与新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确定的原则。

基本条件

院发?2018?4号文件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转出专业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相关条件要求;

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通过校级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有能支撑兴趣、专长的相关证书等),通过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经转入学院组成专家认定;

5.具有下列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1)因身体某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2)休学后复学和降级学生,原修读专业已被取消或修读专业无对应年级;

(3)休学创业,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文学与新闻学院转入专业条件补充细则:

1.转入人数不能超过现有专业人数的20%。

2.各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前80%之内、高考语文成绩达到语文分值的70%及以上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3.提出申请的学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现场作文考试和面试。现场作文总分60分、面试成绩总分20分、加分项总分20分(加分项计分办法见条件4),三项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转入(按得分情况由高到低录取)。

4.加分项:

(1)在校(指六盘水师范学院,下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内刊含校园期刊、《跋涉者》《高原风》、《清泉》等内部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作品800字以下的加1分,800字以上的加2分;在国家公开报刊上发表一篇作品加3分,同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项次;

(2)在校期间获得表彰:校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获得其他表彰的一项加 1分(此项最高为3分)。所有加分项最高为20分。

5.相关的证明材料必须和申请一并提交。

6.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个学期;或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

2.艺术类,体育类,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4.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5.已做退学处理的学生。

三、申请转专业的程序

(一)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各学院受理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并将汇总数据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公布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和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查的学生信息;

(四)各学院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拟接收意见报送教务处;

(五)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

四、对转入新专业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转入新专业。

(二)转入新专业的学生经过一学期学习后,若未能取得当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应延长修业年限,并编入低一年级相应班级学习。

(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如高于原专业,须补足转入当年学费差额,之后按转入专业标准交费。

(四)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自行负责处理;新专业教材由教务处协助补订,但若教务处无法订购到,则由学生自行解决。

五、本办法由文学与新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