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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06 18:51:3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1、时间安排:9月10日报到,9月11-13日体检及入学教育,9月14日开始上课(期间9月26日-10月7日进行军训)。

2、报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道1号南端。

3、接站时间地点:9月10日早8:00至20:00,唐山北站设立接待站。(接待站处有学校明显标志,学校不在其它地方另设接待站和接站人员。)

4、新生报到: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中学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到所在学部报到。超过两周不报到以及在报到后进行的资格审查和体检中发现的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注:河北省生源新生需携带《高考报名登记表》和《高考体格检查表》)。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7]4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加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因材施教,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具体实施中,应结合学生的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

2.结合专业建设实际。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对不具备转专业条件的不予批准。

3.公平公正。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的不能互转;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只能转入同样开办合作办学项目的其他专业;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

第二条   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一定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原则上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不在本办法规定时间的;

4.当前学籍状态属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者;

5.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6.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类别限制的;

第三条  申请转专业时间

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在校期间有1-2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可以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或第二学期期末提出申请,其他时间不允许申请。

第四条   工作程序

由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具体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学期末,学生填写《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统计汇总后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及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

3.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者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后教务处发布复审结果,并将最终结果通知相关各二级学院。

5.二级学院在接到教务处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办理好学籍异动等有关手续,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7]47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3.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课程名、学分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填写学分置换表,教务处审批后可替代,不必重修,否则需重新选课修读。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选课修读。

4. 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

第六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或因教改需要组织学生转专业,以及经学校研究确需转专业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