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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09 18:42:1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2017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新生开学报到:南校区报到时间为9月8日、9日;西校区报到时间为9月11日;

新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我院将进行严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开学一周未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请您务必按时报到,如因故确实不能按时报到,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学生处请假。 

到校后相关事项:

1.到所在系新生接待处确认新生身份;

2.确认班级、宿舍安排等信息、缴费信息;

3.领取《新生报到手续卡》。

相关事项:

1.已代扣学生在系报到处核实后,入学后由辅导员发放学宿费的收据;

2.未代扣学生到财务交费处当场刷卡或现金缴纳学宿费;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学生自我构建知识结构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对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转专业的人数控制在各年级各专业入学注册学生人数的20%以内。

第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刻苦。

第五条  本细则只适用于正常转专业学生,对于有特殊原因提出申请转专业者,应报学生所在系审查,由教务处审核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二章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第六条  勤奋学习,单科成绩经补考后无不及格的(对无补考机会的课程不作为限制条件)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  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二)  休学、保留学籍的;

(三)  受到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四)  跨招生大类(理工类、文史类)的;提前批、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

(五)  拖欠学费的;

(六)  应予退学的;

(七)  转学的。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八条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情况,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确定并统一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向转出系提出书面申请(附家长意见),并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经转出系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系。

第十条  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笔试、面试等考核,并根据各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签署意见,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满足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学生报名人数不足本专业人数20%的,报名学生可不参加笔试考核,由教务处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十一条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转专业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的成绩管理及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第十三条  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重学;其余的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认定成绩和学分。

第十四条  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对应于转入专业已开课程总学分的比例,确定其可转入的年级。达到转入专业已开课程总学分的1/2以上者,转入同一年级,否则编入下一年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与国家、省、市等政策有冲突时,以国家、省、市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