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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07 07:15:30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吉林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生报到日期为2017年8月26-27日。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长春火车站北出站口设新生接待站昼夜为您服务。在此期间外,您需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

请您持《吉林大学新生如入学报到证》按时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请您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入学时间最长为两周。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国家规定,您可自愿迁移户口(长春市内包含九台、双阳的学生不迁户口)。如若迁户口,户口迁移证的内容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一致。新生报到时,将身份证与入学通知书上下合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与户口迁移原件、近期彩色照片1张一并交给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老师。户口迁移材料收取时间暂定为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现将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动的事宜如下:

一、被录取的学生从即日起到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找教学秘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课。学生必须完成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新专业要求的课程在原专业未修得学分的,随下一年级补修 。

二、转专业学生的基本信息(所在学院、专业、学号)由教务处、财务处、注册中心、校园卡服务中心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在系统上统一变更,无需学生办理,不需要填写学籍变动通知单。

三、教务处统一为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课程调整,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教学号(选课号)不变,教学号密码不变,农学部转入其它学部同学的选课、评教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登录后请自行修改。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优势学科进一步发展,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全校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实施转专业工作,负责全校常规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过程与管理,并接受纪委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负责转专业工作日常事务的领导与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副书记、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等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做好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组织、转入后学分认定等工作,同时对学院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第三章 转专业受理

第五条 本科学生转专业分为以下三种渠道:“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自主申请;考试选拔转专业;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在某专业领域有兴趣和专长或有某种特殊困难的转专业。

第六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符合相关要求经学校严格审查后,可允许转专业:

(一)符合学校招生相关政策,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获吉林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的;

(二)按照学校转专业选拔计划,达到相关选拔要求考核被录取的;

(三)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专业分流或调整的;

(四)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业务专长的;

(五)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六)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二)经我校选拔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

(三)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其他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四)有转学、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它情况。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八条 “新生奖学金”自主申请转专业

根据《吉林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每年评选“吉林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并允许获奖学生报到后在校内申请重新选择专业(部分专业控制转入),具体操作流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考试选拔转专业

(一)全校统一考试选拔

全校统一考试选拔转专业面向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且未调整过专业的。

各学院每学年按照一定比例制定相应专业拟接收计划,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按照转专业报名计划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笔试,各学院按照规则进行面试,并按照接收名额和学生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特殊专业在校生选拔转专业

为培养拔尖创新型基础学科人才,学校每年组织“拔尖计划及卓越计划”选拔,具体操作流程见教务处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十条 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兴趣和专长的,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的转专业

(一)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业务专长的,须有相应专业特长的相关论文、竞赛成绩或者其它支撑说明,有两位以上专家推荐,接收专业转专业工作小组同意,转专业领导小组予以认定的,可以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二)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如学生因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证实,转专业领导小组认定,可以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学生学业能力不适应现有专业学习,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学院证实,经领导小组认定,可以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情况报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转入新专业。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到新学院学习,具体参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规定》执行。转专业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按照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之日所在学期新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按照转入学院相关要求,或在转入新专业后学习有困难的,可申请降至下一年级,新学院应对其予以帮助。

第五章 转专业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各种类型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选拔标准,不可有悖转专业工作精神。

第十五条转专业工作参与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