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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考总分满分是多少,山西高考各科目分值设置

更新时间:2023-06-10 03:34:0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改革后的高考科目将成为“3+3”,即“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保持不变,分值不变,每科150分,不分文理科。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成绩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

历时一年多的研究、制定、论证和审议之后,5月1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至此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揭开了神秘的面纱。那么,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到哪些方面、到底怎么改、会产生什么影响,小编带你一一读懂。

高考综合改革

高考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在对《实施方案》的解读中说到,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是我省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实施新的高考方案:

高考科目“3+3”

改革后的高考科目将成为“3+3”,即“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保持不变,分值不变,每科150分,不分文理科。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成绩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

外语一年两考

此次改革中,外语科目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份、6月份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成绩包括笔试和听力。改革后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高考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两依据”为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者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统一高考成绩,后者为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根据普通高中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内容,高校在录取时作为参考。普通高校在2018年秋季开学之后向社会公布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并在录取时施行。

改革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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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评价体系

“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旧有的制度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各类人才的科学选拔。为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实施方案》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主要从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

学业水平考试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

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4个科目,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必修内容,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考试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考试的对象是所有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

等级性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包括规定的必修和选修Ⅰ的内容),自主确定选择3门,按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成绩,考试对象是参加高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

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的基本程序,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相关高校也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制定评价办法,向社会和学校公布。

改革之后的方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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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改革

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强国”为主题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刚刚过去,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关注,此次改革方案中同样提到了对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

首先,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逐步改变以高考为主渠道的招生录取方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不仅可以缓解普通高考的压力,也可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路径。

其次,有步骤地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突出职业教育特点,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增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增加技能考试。分类考试的比例2016年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成为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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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录取

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实施好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省属“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按国家下达规模足额编制;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重点高校承担,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在晋一批招生规模的3%,切实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机会。

招生录取机制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取消省优、各类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各类全国性加分项目,规范和完善国家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5月8日起,中考取消省优、省三好、科技创新、电脑制作、体育特长等各类加分项目。同时,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探索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推进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改革,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