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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4 07:40:4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为了满足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学校依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在类内专业分流结束之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一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象

1.第一批本科录取的一年级学生;

2.高水平运动员不能申请转专业;

3.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报名条件

转专业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习成绩优良,所获得的学分数不少于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80%;

2.经学校认可,在原专业的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

三、原则

1.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规则、程序、过程全部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转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接收专业分流学生数的10%;

3.按类招生的学生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

4.所有申请学生需满足学校的“报名条件”(第二条)以及转入专业的“报考要求”(第四条),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

5.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核。

四、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

学院

专业

报考要求

考核科目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大类

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笔试科目:

经济学基础、

微积分、英语、

管理学院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图书情报档案系

档案学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原就读经济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基础班、翔英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选修数学,且数学全部及格;
2.其他学生: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的学习绩点排名必须位于前20%(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包装工程

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翔英学院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美术学院

建筑学

理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应用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冶金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物理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上海电影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美术学院

城乡规划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

笔试科目:
英语

机械工程

生物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社会科学学院

哲学

笔试科目:

写作、英语
(英语专业:在上述两门考试基础上,还需“英语面试”)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汉语国际教育

社会学院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上海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新闻学

广告学

法学院

法学

悉尼工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笔试科目:

综合英语(含听力、词汇、语法、阅读、写作)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外国语学院

日语

笔试科目:基础日语

日语面试

五、程序

1.转专业招生计划、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将于7月初在“专业分流信息公开平台”(http://zyinfo.shu.edu.cn/)、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shu.edu.cn/)公示。

2.网上报名

(1)7月份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但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的考核科目必须相同,否则第二专业志愿无效。

报名网址:http://zzy.shu.edu.cn/

(2)在原专业的学习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原三大类学生由社区学院审核签字;

3.学生网上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个人放弃考试。

5.8月下旬,转专业考试;

6.录取。

(1)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英语专业按“英语笔试成绩*50%+英语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其余专业按“所有成绩之和”计算总分;然后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数进行录取。

(2)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方可启动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工作。

(3)录取结果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7.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凭学生证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8.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其学籍将转入新的院系,不得再要求放弃而返回原专业就读。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系)进行学分确认。学院(系)对转入的学生必须对其已修学分进行确认,并通知学生及时补修所缺课程;

2学生必须修完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七、监督约束机制及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转专业工作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教务处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八、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