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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时间安排及入学报到须知分享

更新时间:2023-06-18 00:32:50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时间安排及入学报到须知分享尚未公开!!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入学报到

1、报到时间:2017年9月5日

2、报到地点

报到校区 报到专业(含硕士、博士)

光华校区(青羊区)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其他所有非全日制专业

柳林校区(温江区) 其余所有专业

注:

①光华校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柳林校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②所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博士)录取的新生直接到我校报到。

3、报到流程

4、报到所需材料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证件需复印一套,交培养单位审查存档。

*注意: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博士新生,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5、请假和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可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请假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为一年。

入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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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四川省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其他省份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写 “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

2、新生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3、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报到时交由各培养单位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西南财经大学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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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办理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我校研究生入学户口迁移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学校研究生集体户口接收对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少民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

2、学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

3、符合迁移户口条件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5、特别提请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6、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新生在入学当年11月30日前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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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寄送

1、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学生持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事宜。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档案由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大学阶段相关的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硕士新生档案应由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或EMS邮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XX学院(XX学院为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学院) 邮编:611130

*注意:硕士新生请务必将档案寄往录取学院(中心),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院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学校发放的 “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

4、全脱产攻读的博士新生档案应寄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档事宜另行通知。

学费缴纳

为了方便新生在校期间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缴纳和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发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温江支行”为新生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借记卡,此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请注意查收。收到卡片后,请及时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卡片到任意建设银行网点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必须修改后方视为新卡激活。(初试密码为955330)

2.为提高收费效率,学校优先采取银行卡代扣的收费方式。具体要求是:如新生同意采取代扣收费方式,请按研究生收费公示表上注明的应缴费用总额(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于2017年8月23日前将足够的款项存入卡内(存入卡上的金额至少比应交费金额多10元,例如:应交金额8000元,卡上余额应保持8010元),银行将在指定的时间内代扣应缴的相关费用。如果代扣成功,开学报到时,请在所就读的院系报到处领取学校财务处开具的交费收据,节省现场缴费时间。

3.因入校前无法和新生签订代扣、代发协议,所以只能采取此协议方式。如果新生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向收到的建设银行卡内存入足额的应交费用,就视为本人已同意在校期间采用银行代扣、代发方式,入校后不需再签代扣协议。若新生在校期间不愿采用代扣方式,入校后可向学校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收到银行卡的同学请准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开学后统一交学院转财务处,补齐银行开卡资料。

4.在校期间,学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的发放均通过此卡进行,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该卡,并不要销户。如果银行卡发生变更,请及时到学校财务处234办公室更改。

5.网上缴费时间。统一代扣结束后,财务处才会开通网上缴费渠道。未参加学校统一代扣或代扣不成功的同学,登陆网址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方式有支付宝、微信。支付成功后,财务处会在一个月后将交费收据发往各学院,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