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

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有(  )。

  • A.闫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 B.闫某殴打顾某致其残疾
  • C.闫某与婚外异性同居
  • D.闫某经常赌博且屡教不改
  • E.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答案: B、C

本题解析: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