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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2 12:40:1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天津音乐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天津音乐学院2017年8月28日新生开学报到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五条学生须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学分均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考核可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生考试或考查成绩的评定以期末考试为主。主科成绩由系主任签字加盖系章;共同课成绩由各教研室主任签字,按规定时间教务处审核备案,开学后学生可录选课系统查询成绩。

课程考核不及格且未达退学标准者,经教务处注册登记,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仍不及格,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一)课程结束时由学校安排的考试为首次考试,获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未经学校批准不按时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记“零”分,计入不及格门次。  

(二)对于教学计划中尚未修读的课程,有一定基础或已达到其教学要求的学生,可按学院规定程序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专业课、实验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不能申请免修。  

申请免修下学期课程的学生,须提前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周的前2周,向所在系上交“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经所在系审查同意后,由所在系负责填写“免修学生报表”报教务处批准。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免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以“课程免修通知单”的书面形式下发学生所在系及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三)申请免修的学生,须办理免修考试注册登记并参加免修考试。考试通过,获得免修资格,并按实际分数记载成绩,取得该门课程学分。考试不通过,不能免修。  

第七条凡延长修学年限的学生,对修读合格的课程,重修学期均可申请免修。学生须在开学后的2周内向所在系上交该学期的“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免修。

第八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应事先持有关证明到所在系填写缓考申请表,经系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备案,由教务处择期组织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按旷考论,成绩以“零”分记,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参照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九条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下学期开学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条学生考试作弊,该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机会。

第十一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根据《天津音乐学院学生考勤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二条学生一般应完成在本校就读专业的学业。特殊情况下,对于一、二年级学生,如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或有特殊困难需要转专业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原则上一年级可以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

转专业学生在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经导师和教务工作人员审查后,由转出系的系主任写出推荐意见,转入系系主任写出接收意见,经教务处审定,上报主管院长批准。相关手续于每学期开学前办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签字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按转学条件办理转学手续。需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