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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报考指南志愿必须填报吗

更新时间:2023-06-26 15:20:2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广东高考志愿可以不填,不填就是不能被任何大学录取,考生如果想再次参加高考,只能选择复读,如果对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已经准备复读了,是可以不填的。按从我个人观点来说,志愿一定要填,即使不小心被录取了,可以选择去读或者不去读,以下小编整理了广东高考报考指南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广东高考报考指南志愿必须填报吗

一、广东高考志愿必须填报吗

高考志愿可以不填,不填就是不能被任何大学录取,考生如果想再次参加高考,可以选择复读。

如果对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已经准备复读了,是可以不填的。按从小编个人观点来说,志愿一定要填,即使不小心被录取了,可以选择去读或者不去读。

二、广东高考报考指南志愿

调剂规则

调剂范围

“院校专业组”,湖北、湖南、福建、广东、江苏在各省中各批次的志愿填报中可以填报不同数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包括不同数量的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过在这种模式下专业调剂的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在传统高考中专业调剂是在报考院校未招满的的专业中进行调剂,但是在新的高考模式中,专业调剂只能在与报考专业是同一个院校专业组的专业之间进行。“专业类+学校”,河北、辽宁、重庆基本没有专业调剂。这三个省市在各招生批次的志愿填报中分为两种模式,“专业类+学校”模式中所有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取消了专业调剂。“院校志愿”模式依然是可以同时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几个专业。但这种模式下均为顺序志愿,且只有重庆市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其余两省均要求无条件服从志愿调剂。并且三省市在“院校志愿”的数量设置上都很少,只设置有1-2个“院校志愿”。

录取模式

专业志愿

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投档。不同于以往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投档的院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类),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考生也不用担心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志愿填报技巧

志愿填报梯度选择

新高考的志愿填报难度较大。但相应的,我们有更多选择的机会,首先应该把握冲击好学校的机会。一般来说,“冲”的学校比例可以在30%左右,甚至可以提高到40%-50%。其次把主要精力放在和自己水平相当、报考把握性比较大的学校/专业上。这一部分填报比例至少要在40%以上,并且兼顾省内院校与省外院校、冷门专业与热门专业、普通招生与中外合作。最后,保底志愿不能低于总填报数的10%,而且至少要放5-6个省内院校的专业。可以选择比自己分数低30-50分的省内院校/专业,放在志愿填报方案的最后。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保底志愿是为了应对掉档,使方案更安全,所以一定要保证保底志愿在方案中的比例,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志愿表的完整性

2023高考志愿表填写高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报名区县等基本信息;按照考试录取批次填写相应批次的表格,填写平行志愿时,考生应确定自己以专业优先还是学校优先,再按照自己的意向填写理想院校;填写是否愿意专业调剂等信息,尽量填满志愿表增加录取几率。

服从调剂与录取关系

服从调剂并不代表就没有滑档风险,而是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在考生志愿信息卡上,每一批次的志愿栏后面都有“服从”栏。设置该栏,是为了增加部分考生被录取的机会。考生当然希望按志愿录取,但是由于受信息材料、预测、决策方法等因素的限制,有的考生会把志愿报得较高,有的考生则处理不好志愿之间的“梯度”关系,以致第一和两个并列的志愿相继落空。“服从”二字绝对不可忽视,特别是对竞争能力较差的考生,更是如此,“服从”二字,有时比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几率还高。

三、广东志愿设置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 1 个平行志愿组,设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文化课总成绩加照顾加分,并按规则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 1 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2 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3 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5 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6 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7 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