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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报考指南志愿必须填报吗

更新时间:2023-06-26 15:28:0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天津高考志愿可以不填,不填就是不能被任何大学录取,考生如果想再次参加高考,只能选择复读,如果对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已经准备复读了,是可以不填的。按从我个人观点来说,志愿一定要填,即使不小心被录取了,可以选择去读或者不去读,以下小编整理了天津高考报考指南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天津高考报考指南志愿必须填报吗

一、天津高考志愿必须填报吗

高考志愿可以不填,不填就是不能被任何大学录取,考生如果想再次参加高考,可以选择复读。

如果对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已经准备复读了,是可以不填的。按从小编个人观点来说,志愿一定要填,即使不小心被录取了,可以选择去读或者不去读。

二、天津高考报考指南志愿

调剂范围

“院校专业组”,湖北、湖南、福建、广东、江苏在各省中各批次的志愿填报中可以填报不同数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包括不同数量的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过在这种模式下专业调剂的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在传统高考中专业调剂是在报考院校未招满的的专业中进行调剂,但是在新的高考模式中,专业调剂只能在与报考专业是同一个院校专业组的专业之间进行。“专业类+学校”,河北、辽宁、重庆基本没有专业调剂。这三个省市在各招生批次的志愿填报中分为两种模式,“专业类+学校”模式中所有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取消了专业调剂。“院校志愿”模式依然是可以同时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几个专业。但这种模式下均为顺序志愿,且只有重庆市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其余两省均要求无条件服从志愿调剂。并且三省市在“院校志愿”的数量设置上都很少,只设置有1-2个“院校志愿”。

录取模式

专业志愿

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投档。不同于以往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投档的院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类),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考生也不用担心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志愿填报技巧

志愿填报梯度选择

新高考的志愿填报难度较大。但相应的,我们有更多选择的机会,首先应该把握冲击好学校的机会。一般来说,“冲”的学校比例可以在30%左右,甚至可以提高到40%-50%。其次把主要精力放在和自己水平相当、报考把握性比较大的学校/专业上。这一部分填报比例至少要在40%以上,并且兼顾省内院校与省外院校、冷门专业与热门专业、普通招生与中外合作。最后,保底志愿不能低于总填报数的10%,而且至少要放5-6个省内院校的专业。可以选择比自己分数低30-50分的省内院校/专业,放在志愿填报方案的最后。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保底志愿是为了应对掉档,使方案更安全,所以一定要保证保底志愿在方案中的比例,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志愿表的完整性

2023高考志愿表填写高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报名区县等基本信息;按照考试录取批次填写相应批次的表格,填写平行志愿时,考生应确定自己以专业优先还是学校优先,再按照自己的意向填写理想院校;填写是否愿意专业调剂等信息,尽量填满志愿表增加录取几率。

服从调剂与录取关系

服从调剂并不代表就没有滑档风险,而是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在考生志愿信息卡上,每一批次的志愿栏后面都有“服从”栏。设置该栏,是为了增加部分考生被录取的机会。考生当然希望按志愿录取,但是由于受信息材料、预测、决策方法等因素的限制,有的考生会把志愿报得较高,有的考生则处理不好志愿之间的“梯度”关系,以致第一和两个并列的志愿相继落空。“服从”二字绝对不可忽视,特别是对竞争能力较差的考生,更是如此,“服从”二字,有时比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几率还高。

三、天津志愿设置  

1.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和政策规定等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 A 阶段和 B 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 A 阶段和 B阶段的志愿征询。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批次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相应批次的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根据体育专业市级统考合格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不超过 1:1.5)的原则,划定体育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体育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2.填报志愿工作由各区招办及报名单位组织实施。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 填报咨询服务工作。各区要充分发挥中学和报名单位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要积极宣传“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加强系统使用培训,确保填报政策应知尽知,系统使用应会尽会。严禁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

3.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在津招生院校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及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规定,参考市高招办提供的分数统计信息,及在津招生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数据等,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录取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A 阶段为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市批准的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特殊高校(专业)等;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专业)。普通本科批次 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高考录取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5.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施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在津招生的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施录取。

在津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