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生儿户口办理需准备《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廊坊新生儿办理户口条件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沧州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沧州二孩生育规定。
二、廊坊办理手续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期二寸免冠合照
三、廊坊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流程
(一)办理流程
1、办理预防接种证、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医疗保健机构直接发放预防接种证或相关接种凭证。
在本省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申请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提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申领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医疗保健机构依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医疗保健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提示申请人登录“冀时办”移动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2、办理户口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公安派出所在公安互联网+管理台凭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推送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落户方户口簿进行出生落户预审。预审通过后,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到派出所自取新生儿户口页,并在冀时办APP上传新生儿户口页;或者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将《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邮寄至派出所,派出所出具新生儿户口页连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一并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后及时将新生儿户口页上传至冀时办APP。
3、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凭省一体化政务台推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办理结果信息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台,提示新生儿父母线下领取或邮寄新生儿社会保障卡,查看新生儿医保电子凭证。
(二)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