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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丹东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10 15:32:4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丹东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小学入学政策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012年12月31日前

丹东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突出教育供给侧改革,着力体现规范、公平、以人为本。

1.关于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坚持户口、房照(或不动产权证)及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切实执行“六年一户一学额”的招生政策,严格按计划招生,坚决遏制学生择校。

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在2018年6月30日前购买的房屋仍按“三年一户一学额”的规定执行(以不动产权证办理日期为准)。

2.关于小学入学政策年龄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小学入学政策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012年12月31日前,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3.关于“小升初”招生工作

今年我市“小升初”招生仍执行“按现学区招生,免试入学”的办法,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有因家庭搬迁等原因申请变更初中就读学校的、外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到丹东市直初中就读的,可于8月13日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

根据《丹东市教育局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的意见》(丹东〔2015〕60号)文件中“适时实行按户口、房照进行小升初招生工作”的要求,今年招生文件明确提出,2020年市直初中“小升初”招生也将严格执行户口、房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招生政策。

4.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申请在我市小学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凭户口本、居住证向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在指定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关于中小学分班工作

中小学分班工作中,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计划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将所有的学生全部纳入分班范围,全部实施阳光分班,严禁暗箱操作。在班级师资配备方面,也努力做到均衡配置。

6.关于示范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

为向考生提供多样化选择,丹东二中可在市域内跨县(市)择优招收5名学生,凤城一中、东港二中、宽甸一中每校可在市域内跨县(市)区择优招收2名学生。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可在凤城市以外的丹东市域内招收20名考生。

在市内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丹东十四中、丹东二十七中、振安高中可依据剩余计划按志愿择优录取市域内各县(市)考生。

7.关于市内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今年市内示范高中录取批次与录取办法和去年一致,分为示范高中市域内跨县(市)批次、示范高中统招批次、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批次。

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根据我市实际,今年一般高中与民办高中合并为一个录取批次,本批次设置6个定向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8.关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填报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按放弃录取处理,其他普通高中(含外市普通高中)也不得再录取该考生。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成绩和意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审慎填报志愿。

9.关于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下同)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被录取的考生档案须经普通高中主管教育局盖章确认。

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批次是示范高中的最后一个批次,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批次是普通高中的最后一个批次,考生和家长应根据孩子的初三历次成绩在学校的排名,合理填报志愿,尽可能填满这两个批次所有的志愿栏,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失去在示范高中、普通高中就读的机会。同时,由于我市各普通高中之间不能转学,家长和考生应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水平、家庭状况等各方面因素,审慎填报志愿。

10.关于市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8年高一新生是面临我省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届学生,综合考虑新高考改革和高中选课走班的要求,今年市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所调整。

2018年丹东市内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55人,其中:丹东市第一中学招生704人,丹东市第二中学招生940人,丹东市第四中学招生704人,丹东市第十四中学招生200人,丹东市二十七中学招生120人,丹东市朝鲜族中学招生90人,丹东市振安区高中招生482人,丹东市敬业高中招生400人,丹东市世纪高中招生300人,丹东市博阳高中招生185人,丹东市天娇文化艺术学校招生200人,国际鹰桥学校招生30人。

虽然各示范高中招生数有所减少,但由于今年市内参加示范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市内中考考生减少了22%,所以今年示范高中录取比例仍比去年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