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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几岁及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1-06 13:42:3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河南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河南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几岁及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一、河南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几岁

根据教育局统一要求2023年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政策年龄如下: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所有小学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二、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南阳招生对象

小学: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时间

初中:7月30日至8月2日

小学:8月3日至6日

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登封入学条件

1.市区户口: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及学生本人具备市区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2.市区房产: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有房产,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房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及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安置房证明(已安置的拆迁户)。房产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3.市区拆迁户: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与办事处(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签订的市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安置的拆迁户)。

4.登封籍进城务工: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稳定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缴纳2月—6月社会保险。或者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自由经商,有实体店,并缴纳2月—6月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截止于2023年2月1日)。

5.非登封籍进城务工: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务工,并持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劳动合同和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3年2月1日)

6.长期居住:学生父母(其中一方)与学生在市区范围内居住至少半年以上,须持有有效证据(2023年1月—6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正规发票)。

新密入学条件

1、市区户口:学生本人具备市区新华路、青屏、西大街、矿区西街四个派出所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2、市区房产: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有房产,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管中心认定的网签购房合同。

3、新密籍进城务工: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稳定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者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自由经商(有营业执照),有实体店,在新密市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签订、注册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 日。

4、非新密籍进城务工: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自由经商(有营业执照),有实体店。在新密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签订、注册时间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5、长期居住:学生父母(其中一方)与学生在市区范围内居住至少半年以上,须持有有效证据(2023年1月一6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正规发票)。

6、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需要在城区就读的按政策执行。

洛阳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洛阳市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阶段:凡洛阳市2023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洛阳市户籍2023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安排

(一)市区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操作确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网上信息采集将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8月8日至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4、8月15日至16日公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二)市区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小学一年级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学。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操作确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网上信息采集将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网上资格审核。

3、8月8日至9日公布审核结果。

4、8月8日至14日电脑派位及录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5、8月15日至16日,补录及其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辖区内对应的公办学校,若辖区内对应的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各县和偃师区、孟津区的招生时间和办法可参考城市区进行。

濮阳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濮阳市户籍且未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濮阳市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具有濮阳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濮阳市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统筹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统筹生安置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

时间安排

(一)小学入学

1、公办小学

8月13日,公办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5—17日,公办小学组织报名(统筹生到指定地点登记)。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

8月18—20日,公办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1—26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统筹生进行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7—28日,小学发放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对符合本校入学要求的学生,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

2、民办小学

8月13日前,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所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8月15—17日,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小学登记,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的民办小学,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信阳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居民户口薄信息为准)的儿童。

初中(七年级):2023年小学毕业生。

各小学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各初中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

招生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8月,不得早于7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且要确保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时段开展招生录取。

开封小学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均应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周口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周口市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具有周口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时间安排

7月20日前,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情况)向社会公布;8月1日-15日,组织网上报名,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段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报名时间;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下旬完成。中心城区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

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表到报名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鹤壁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生划片范围(7月中旬)。

(二)网络信息采集(7月20日—7月25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8月1日—8月3日)。

(四)补录阶段(8月6日—8月10日)。

(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8月16日前)。

(六)录取报到(8月底前)。

焦作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提供资料

常住户口招生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外来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8月6日—8月9日)。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或线下到申请就读学校报名,进行信息采集,由学校导入学生信息。

2、资格审查阶段(8月10日—8月13日)。监护人按各招生学校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网上公布审核结果(通过或未通过)。

3、网上录取阶段(8月14日—8月25日)。

第一阶段录取(8月14日—17日):各公办、民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只能录取片内学生;民办学校则根据招生报名情况采取学校直接录取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方式组织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8月18日—2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到片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已满(达到或超过每班55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至其他学位有余的公办学校。

第三阶段录取(8月21日—25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其他招生遗留问题。

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以市、县正式招生文件通知为准。

三、河南小学排名  

排名学校
1郑州市文化路第一小学
2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3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一小学
4郑州中学附属小学
5郑州市幸福路小学
6开封市实验小学
7河南省实验小学
8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小学
9郑州市外国语小学
10郑州市伊河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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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文化路第一小学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创办于1927年,是郑州市设立的一所公办小学。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一个学习的优良场所。该校办学条件优良,硬件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文化路一小经过长时间发展,集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河南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郑州龙门路实验学校创办于2014年,是郑州市设立的一所小学。学校包含33班小学和24班中学,共57个班,办学规模较大。该校硬件设施齐全,教学楼、综合楼等一应俱全,布局合理,教学环境优良。自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排烟口大量优秀人才,办学成果显著,教学质量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