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工资改革方案 > 正文

南宁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法及退休工资标准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04 15:47:2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南宁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法及退休工资标准政策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那么南宁退休工资养老金如何计算的呢?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南宁养老金及退休工资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26号)印发,养老金又涨啦!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我们将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调整人员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7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

2.退休人员按其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1号)规定发放的退休补助)的1.5%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2.2017年12月31日前在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南宁市列入津贴实施范围地区为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52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520元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