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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官网

更新时间:2023-06-06 14:59:4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官网怎么进入?国税包括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关税、货物税、盐税、证券交易税、矿区税,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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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税网上办税平台常见问题答疑

一、增值税

1、问:我单位进行抄报税后,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预缴发票汇总金额为00.00税额为 00.00,加上附表一第1-5行、第8-13行、第16-19行其他发票价税合计申报数据为25*80.00,普通发票报税数据为49*46.00,应如何处理?

请您确定在开据发票时,是否有营改增项目未按要求标注“已缴纳营业税”、“预收款”等信息,详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六)》。

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造成一窗式比对时无法准确提取到报税数据的,请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2、我单位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提示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失败原因: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xhd_sdst_svr0011,异常原因:1010310006000085:《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增值税价税合计合计数”减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行(“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1%税率+6%税率”+“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3a+13b)的绝对值必须小于等于90,应如何处理?

自10月申报期起,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增值税申报时,《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栏调整为不可修改状态,第3栏价税合计值与“第1栏乘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的值,允许有90元的差额,如您报表中此差额超过90元,请检查数据是否正确。

3、问: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网上办税平台没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需要填写该表,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开放范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税费种认定信息中,含有101017713建筑物(2)-增量房或101017723构筑物(2)-增量房的有效税费种品目信息。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纳税人不提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如需填报,请联系当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增加以上征收品目后,网上办税平台再重新提取。

4、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为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一般项目列的本月数第12栏进项税额为0?

此问题主要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确认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埋藏税额合计”的“税额”生成的数据。该栏数据为0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一般项目列的本月数第12栏进项税额也为0,可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5栏等栏次确认数据填写的正确性。

二是如您单位本期存在即征即退业务,请按实际发生业务,分别手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2栏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

5、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状态提示:“申报失败所属期:2016-09-01至2016-09-30 主表填入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83*9.49与出口退税系统查询到数据:0.0不一致,请修改!”应如何处理?

请确认您单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与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数据是否一致。

6、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状态提示:“该纳税人为分支机构且申报缴纳方式为1(财政划拨)或者3(分摊预征)方式,无需申报!”应如何处理?

根据您单位当前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的增值税汇总备案信息,分支机构且申报缴纳方式为1(财政划拨)或者3(分摊预征)方式的,无需申报,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如您要按其他方式进行申报,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7、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失败提示“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xhd_sdst_svr0010,异常原因:1010310006000072: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能大于起征点 ”,应如何处理?

请联系96005656坐席电话或咨询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查询登记信息中的登记注册类型,如当前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注册类型为900“其他”类型的,需要联系税务机关修改,重新选择实际应该所属的类型。

二、企业所得税

1.问:我单位为工业企业,查账征收类纳税人,本季度所得税申报实际利润额累计未超过30万,为何打开《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版)》,“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否”?

工业企业即所属行业明细代码”为06*至4690范围内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1)度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100人;且 105“资产总额”<=3000万(注意:表中数据项的单位是万元);且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为“否”

(2)且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请确认以上项目是否同时满足要求。

如《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三项有任一项不满足以上要求,将不可享受小微优惠;如《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三项均满足以上小微优惠要求,但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万元,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实际利润额累计小于等于30万元的,可在保存时根据提示信息选择是否享受小微优惠。

2.我单位一季度申报时符合小微优惠已享受减免,二季度营业利润为负,三季度有营业利润,申报时符合小微优惠条件,为何本季度查账征收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第3行本期金额均为负?

自2月申报期起,查账征收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第3行本期金额处理规则已做调整。

1)第2行本期数=当期主表第9行累计数*享受优惠比率-上期第2行累计,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不再做限制。

(2)查账征收企业附表三第3行本期金额处理规则:

附表三第3行本期金额=第2行本期金额,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不再做限制。

请根据您单位本期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按照以上公式计算确认《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第3行小微优惠额。

3.问:我单位为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类,所属行业为5*,本季度所得税申报实际利润额累计未超过30万,为何填写并保存《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版)》,“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否”?

您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企业”,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一是如上年度为查账征收类纳税人,度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 80人;且105“资产总额”<=1000万(注意:表中数据项的单位是万元);且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为“是”;且主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 <=30万元。

二是如上年度为核定征收类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版)》表中:

“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为“否”,且“资产总额”<=1000万,且“从业人数”<=80时;且年度申报第11行或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 <=30万元。

您单位的情况应该是度所得税申报信息已不符合小微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