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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官网入口】

更新时间:2023-06-12 00:29:5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江苏地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的入口在哪里?网上办理中心的网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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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江苏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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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2013-4-910:00:22]

[主持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平台,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12366热线,我们特地请到省地税局有关专家,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2013-4-910:00:49]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到场的嘉宾: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陈茂锋,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郑晋,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处长夏玉霞,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姚振标,省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副处长陈书龙,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夏建军,省地方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副处长余静。欢迎各位的到来! [2013-4-910:02:05]

[陈茂锋]: 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今年是江苏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十周年,4月份也是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天我们以在线访谈的形式作为江苏地税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向广大网友介绍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情况,解答大家关心的涉税问题,同时也非常欢迎大家对地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4-910:03:10]

[主持人]:陈局长,12366热线近年来日益成为纳税人涉税咨询的首选方式和主要渠道。能否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12366热线?[2013-4-9 10:03:38]

[陈茂锋]: 好的。“12366”是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纳税人涉税服务需求的热线号码。2002年10月初,江苏省地税局根据总局有关12366系统的建设要求,决定在全省市一级地税部门建设12366系统;2003年1月2日,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同年10月1日,12366系统开始在全省推广应用。 [2013-4-910:05:04]

[陈茂锋]: 在这十年里,江苏地税12366热线话务总量由成立之初的19.77万次增加到2012年的345.06万次(包括自动语音、人工话务、网络咨询),话务总量位居全国前茅,去年全年平均接通率为92%。在话务量增长的同时,我们也努力持续提高服务的质量。 [2013-4-910:06:27]

[陈茂锋]: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江苏地税在此次调查中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地税系统第三名,南京地税在省会城市中位列全国地税系统第一名。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咨询服务成为纳税人满意度提升最快的项目; [2013-4-910:07:31]

[陈茂锋]: 2009年12月24日,南京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代表全国税务系统接受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的视频检阅,得到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肯定;2011年6月,荷兰税务与海关管理局专家来江苏考察12366后,评价其“真正体现了政府部门服务公众的价值与精神”。 [2013-4-910:08:25]

[主持人]:感谢陈局长的介绍,让我们了解到12366热线这十年飞速发展的历程,那么12366热线具体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哪些服务?[2013-4-9 10:08:59]

[陈茂锋]:江苏地税12366热线目前运用人工接听、自动语音、留言服务、自动传真、手机短信、网络咨询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涉税查询、办税指引、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等服务。[2013-4-910:10:04]

[陈茂锋]:大家可以拨打12366转2号键,向人工座席咨询相关涉税问题;也可以转自动语音方式自助查询发票、个人所得税、单位社保费缴纳等信息。 [2013-4-910:10:53]

[陈茂锋]: 江苏地税12366不仅为纳税人提供“听得见”的声讯咨询服务,还提供“看得见”的网络咨询服务。江苏地税网站“纳税咨询”栏目下设“12366在线咨询”、“12366你问我答”、“每日热点问题解答”、“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查询”四个子栏目。 [2013-4-910:12:08]

[陈茂锋]: 纳税人登陆江苏地税网站或当地地税网站点击“12366在线咨询”按钮,即可进入对话窗口提问或留言;纳税人也可以点击“12366你问我答”栏目提交问题,得到受理编码和查询码,据此快速查询办件的处理结果,纳税人在此栏目中还可查询其他用户的咨询和答复;纳税人还可以点击“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查询”,查找所需的税收法规和办税流程等等。 [2013-4-910:13:31]

[陈茂锋]: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江苏地税系统着力打造的纳税服务品牌,我们将通过上述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实现我们的宣传口号:“12366,税务轻松问”。 [2013-4-910:15:14]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12366热线是江苏地税系统着力打造的纳税服务品牌,那么江苏地税是如何进一步提升12366热线的服务质量,让12366品牌更加值得信赖、深入人心? [2013-4-910:15:58]

[陈茂锋]: 江苏地税正在实施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切入点的税收征管改革,取消了传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12366热线正在成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的主要手段和征纳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将推进纳税咨询的集约化,努力实现咨询回复的及时、准确和权威,下大力气提高需求响应的速度,把“12366”打造成纳税咨询的代名词,使12366成为税务机关的“名片”,成为广大纳税人的忠实朋友。 [2013-4-910:17:10]

[陈茂锋]: 咨询服务质量是热线工作的生命线。我们通过制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每日例会、录音抽检、疑难问题转办、回访纠错、分析反馈、学习培训等工作制度,提升热线标准化管理水平。定期抽检12366录音或实时监听,并选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持续改进。[2013-4-910:18:13]

[陈茂锋]: 进一步扎口咨询渠道管理,将服务于纳税人的各类咨询平台、渠道全部统一纳入12366热线,将需要向纳税人发布的信息,通过严格的工作机制汇集到12366热线,实现“一个口子对外、一个声音发言”。 [2013-4-910:19:16]

[陈茂锋]:进一步健全涉税事项转办督办制度,将12366热线受理的疑难问题及其他需转办的事项转到相关部门处理,再及时反馈给纳税人。 [2013-4-910:20:07]

[陈茂锋]: 12366及时归纳分析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12366税情分析》,提出解决建议,促使各级机关提高决策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加准确地呼应纳税人的诉求。 [2013-4-910:21:10]

[陈茂锋]: 下一步,我们还将探索在12366电话服务中增加部分涉税事项直接办理的功能,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努力为全省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纳税咨询服务。 [2013-4-910:22:13]

[主持人]:感谢陈局长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网友参与进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他们提的问题。[2013-4-910:23:05]

[网友海纳百川]问:近期,国家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出台了哪些营业税政策?[NO.1]

[郑 晋]: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国家也积极运用税收杠杆鼓励企业走出去,在营业税政策上主要有: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提供标的物在境外的建设工程监理、外派海员劳务、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人员管理劳务免征营业税。 [2013-4-910:24:28]

[网友梧桐飞舞]问:请问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申请享受免税资格,需要报送哪些资料?[NO.2]

[姚振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的规定,我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申请享受免税资格,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申请前一会计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及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一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当年新办非营利组织仅需提供上述一、二、三、四项资料。[2013-4-910:26:27]

[网友简云舒]问:想咨询购房退税的契税政策。[NO.3]

[陈书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2013-4-910:28:01]

[网友镜子里的我]问: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在很多商业呼叫中心的服务方式已经不局限于提供电话服务,还通过网站、短信等为客户服务。那么我省地税12366热线的服务手段有哪些?社会公众和纳税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获取最新的税收法规信息呢? [NO.4]

[夏建军]:江苏地税12366热线已突破了电话服务单一方式,目前我们还提供12366短信发送和12366网络咨询服务。查询税收法规,可以通过拨打12366电话、访问江苏地税门户网站群最新政策或者税收业务知识库等进行查询,都能得到您所需的最新税收法规信息。 [2013-4-910:32:12]

[网友魅力视觉]问: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个人获得的补偿金在计征个税时有什么优惠政策?[NO.5]

[姚振标]:根据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013-4-910:33:01]

[网友薛敏]问: 家中原住房被拆迁,但拆迁协议书原件因多次搬家遗失,只有复印件。现在办理安置房产权交纳契税时原补偿费如何才能抵扣?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急盼解答! [NO.6]

[陈书龙]:带上拆迁协议复印件到签订协议的单位盖章确认后到当地征收机关办理。[2013-4-910:33:43]

[网友王小波]问:家人出了意外,单位给了抚恤金、补助,还有保险赔款,要不要交税啊?[NO.7]

[姚振标]:个人因意外事故,取得单位给予的抚恤金、补助,和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4-910:34:11]

[网友黑色橄榄]问:周六、周日能不能咨询12366?[NO.8]

[夏建军]:目前周六、周日等节假日12366提供除人工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电话的自动语音查询、电话留言,也可以通过登陆江苏地税门户网站群,访问你问我答和在线咨询栏目留言咨询,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及时回复您。您也可以直接访问网站的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进行自助查询。 [2013-4-910:34:51]

[网友小严]问:拨打12366热线收费吗?[NO.9]

[夏建军]:拨打本地12366热线或者通过本地12366转其他地市只收取市话费,没有其他费用。[2013-4-910:35:10]

[网友飞来飞去]问:是否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情况呢?[NO.10]

[余静]:持票人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江苏省地税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情况。[2013-4-910:36:01]

[网友李会计]问: 我单位马上准备给员工发一大笔奖金,是根据员工去年的年终绩效考核发的,但1月份发四季度奖金的时候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了,这次还能不能用这种方法计税? [NO.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