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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晚婚晚育假消息,元旦起不再有

更新时间:2023-06-18 08:46:1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国务院常务会议提请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明年元旦正式实施,这也就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草案修改的内容包括: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第一款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款为“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这也就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元旦之后生育二孩都是合法的。

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就是说,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目前,男25周岁,女23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而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

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然而并没有几个人休够了;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长的晚育假增加至6个月(然而也没有几个人能按照这个标准休息)。

上图为部分省市地区草案通过前晚婚晚育享受到的假期福利

其实也就是意味着,元旦起,我们将告别晚婚晚育假……

老人老办法,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措施将延续

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这也就是说,老人老办法,在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获得奖励的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未入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但由于各方对此分歧较大,根据建议,最终修改后的计生法未采纳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