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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3-12-18 09:05:1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大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大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大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什么是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签注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二、所需材料:

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的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6、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在大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参照相应异地政策。

申请赴港澳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一)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四)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4、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的说明。

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五)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六)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图:

大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6个工作日签发(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符合自助签注机申请条件的立等可取。

是否收费:收费,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可否代办:不可以,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需采集申请人指纹,不可代办。

可否网上办理: 不可以。

二、大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全市15个受理点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

1、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30

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2、中山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中山区港兴路10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1-88055036

3、西岗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20 下午:13:00-16:30

周六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咨询电话:0411-83657909

4、沙河口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咨询电话:0411-96685

5、甘井子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周六和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咨询电话:0411-86319806

6、旅顺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1-86612569

7、金州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金州区民主街2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1-66177073

8、开发区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大连开发区辽河西路20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

咨询电话:0411-39969941

9、普兰店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20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1-83134692

10、瓦房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中队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1段7号(瓦房店市公安局行政办公大厅二楼)

工作时间:

夏季(5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00下午13:30-16:30

冬季(10月-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411-85637758

11、庄河市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咨询电话:0411-89725810

12、长海县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11-89882464

13、花园口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庄河市银杏路一段1-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1-8920198

14、长兴岛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长兴岛公安分局户籍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1-85284597

15、高新园区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高新区高新街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50

周六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咨询电话:0411-84791249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