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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3-12-26 11:49:5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娄底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娄底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娄底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1)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2)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监护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需提交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人的委托书。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可选); 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区县就近受理); 分区县市局人境大队(人境支队出入境审批科)审核; 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审批; 省公安厅制证(市公安局制作签注);受理单位窗口发证。

温馨提示:娄底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1)在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hncrj.gov.cn:8091/wssq/ctrl?action=wsyysl依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港澳通行证到户口所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续签即可。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二、娄底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娄底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38-821154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下午15:00-18:00(夏)

新化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新化县天华南路2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38-3533754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涟源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涟源市石马山镇荷花广场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0738-442475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下午15:00-18:00(夏)

双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双峰县永丰镇工农路16号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0738-6822714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下午15:00-18:00(夏)

冷水江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冷水江市新城路2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38-511396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下午15:00-18:00(夏)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