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行政处分;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溺婴、弃婴、虐待婴儿致残、致死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不再发给生育证。
第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故意刁难申请人的;
(五)故意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代替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贪污、挪用、截留、克扣、虚报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七)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对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或者没有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给予下列处理:
(一)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二)通报批评;
(三)根据情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省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一律按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施行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已按当时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决定的,继续有效;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
时间: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学院对比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
时间:2025-05-22 09:16:28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在云南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
时间:2025-05-22 09:13:20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比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
时间:2025-05-22 09:10:51金山职业技术学院对比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哪个好 附分..
时间:2025-05-22 09:08:12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在重庆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
时间:2025-05-22 09:05:01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2023-08-13 03:45:29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怎么样?录取分数线多少分2025-05-22 09:41:01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湖北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2025-05-22 09:37:39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在四川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2025-05-22 09:35:14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比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排名2025-05-22 09:32:23
海南上长春工业大学多少分 分数线及排名2025-05-22 09:28:45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对比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排名2025-05-22 09:25:00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对比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排名2025-05-22 09:22:04
2025年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23-08-26 17:35:02
2025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2023-08-21 15:48:47
2025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2023-08-11 17:5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