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生育保险 > 正文

许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14 17:46:1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许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许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许昌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许昌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符合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生育,正常报销!一胎和二胎手续相同! 

职工生育保险 

一、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携带材料 

1、由生育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禹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相应报销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生育保险生育证明书、医保卡)。 

2、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5号向市医保中心递交该单位生育报销手续。 

3、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对所提供的报销手续进行审核,打印出生育保险报销单。 

4、医保中心征缴科对生育保险科提供的生育保险单进行审核,检验该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5、医保中心征缴科递交相关单据至财务科,财务科发放生育费用。 

注意: 

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需在异地分娩的,应选择一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分娩前,持身份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审批的,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报销金额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及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限额支付,低于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支付限额标准为: 

1 门诊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200元/例; 

2 顺产600元/例、剖宫产1600元/例; 

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电话:2076115 

附: 居民医保生育报销 

应出具以下相关资料:1、诊断证明;2、出院证明;3、病历复印件;4、住院发票;5、费用总清单;6、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7、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留取复印件各一份。 

报销金额:门诊产前检查:60元/例 

一级医院:顺产200元 剖腹产500 

二级医院:顺产300元 剖腹产600 

三级医院:顺产400元 剖腹产700 

居民医保中心电话:8286186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咨询电话:2621359) 

一、市内就医 

(一)生育(含流、引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应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定额报销。 

提供材料:1、许昌市职工生育医疗介绍信(用人单位开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生证(流、引产可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医保IC卡。 

办理地点:参保职工就诊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计生手术(含流、引产)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应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定额报销。 

提供材料:1、许昌市职工生育医疗介绍信(用人单位开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流、引产需提供准生证或结婚证; 

4、本人医保IC卡。

办理地点:参保职工就诊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市外就医 

(一)异地生育人员手续办理:因家或工作单位在外地,需申请异地生育(或计生手术)的女职工(含男职工配偶、失业女职工),须在分娩前携带准生证原件到许昌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7室)领取并填写《许昌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办理异地生育(或计生手术)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转诊转院人员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生育或诊疗的,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后方可转往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其他情况手续办理:因急诊、急救和因公出差、探亲、异地派遣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应在办理住院手续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电话:0374-2621359),未登记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