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清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清远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清远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清远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203号令)及相关规定。
二、待遇申报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办理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医院的收费收据、费用累计清单、诊断证明书或相关医学证明原件;
(三)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当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或死亡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未就业配偶生育相关医疗费用需提供其未就业证明。
(五)如有省内异地生育保险参保记录的,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四、联系电话:3376210
五 、办理地点:医疗保险科
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报销数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全国朝医学专业的大学名单及排名一览表2024
时间:2024-01-23 09:49:17全国哈医学专业的大学名单及排名一览表2024
时间:2024-01-23 09:48:15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怎么样?录取分..
时间:2024-01-23 09:47:07全国傣医学专业的大学名单及排名一览表2024
时间:2024-01-23 09:45:59重庆理工大学在甘肃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2024参..
时间:2024-01-23 09:44:17全国维医学专业的大学名单及排名一览表2024
时间:2024-01-23 09: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