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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14 19:45:16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清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清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清远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清远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清远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203号令)及相关规定。 

二、待遇申报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办理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医院的收费收据、费用累计清单、诊断证明书或相关医学证明原件; 

(三)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当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或死亡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未就业配偶生育相关医疗费用需提供其未就业证明。 

(五)如有省内异地生育保险参保记录的,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四、联系电话:3376210 

五 、办理地点:医疗保险科  

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报销数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