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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05 17:25:30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赤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赤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赤峰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赤峰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赤峰市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赤峰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赤峰市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岗职工,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生育保险。驻红山区、松山区所在地的中直、区直、市直用人单位及其在岗职工,参加市本级的生育保险。

赤峰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参保单位女方及其配偶双方都参保的需携带:

1、计划生育准生证及复印件;

2、出生证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及复印件;

5、医院出具的收据及清单(盖有医院住院处印章);

6、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原件;

7、个人社会保障卡;

8、病历复印件(各种检查单及报告单除外)。

(二)夫妻双方男方参保、配偶无工作的需携带:

1、所居住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2、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费报销参保单位经办人需携带的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收据、诊断书,住院的还需出具结算清单(盖有医院印章)及病例复印件(不含各种检查单及报告单)。

3、个人社会保障卡。

以上是参保单位职工及职工本人手术需单位经办人携带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