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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产假多少天,最新重庆产假天数国家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14 12:45:2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重庆产假多少天,最新重庆产假天数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19年重庆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重庆最新产假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重庆产假相关知识。

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