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生育保险 > 正文

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6-05 20:41:4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烟台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目前,烟台职工享有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4、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据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科科长公剑介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可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生育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生育医疗费标准

产前检查费,定额为800元;

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500元;

剖宫产的,定额为35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标准

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9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80元;

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定额为120元;

绝育手术的,定额为1200元;

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500元。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芝罘区太平街11号

电话:0535-6632115

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芝罘区桃花街039号

电话:0535-6203158

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福山区崇文街182号

电话: 0535-2132989

社会保险事业处

地址:开发区珠江路28号

电话:0535-637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