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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6-17 06:58:5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宜宾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宜宾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宜宾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宜宾市生育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宜宾市生育险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南溪区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 新农街99号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香山西路105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西段9号 

宜宾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 长江大道西段文化路路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