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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补贴汽车目录表

更新时间:2023-06-02 16:46:2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一.河北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

12月底,河北省政府发布了《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该政策规划了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未来方向,大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整理了该政策的几条亮点,并针对此政策进行分析。

政策亮点:

1.补贴基数大: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据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了解,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仍是按1∶1中央标准的地方,有北京、河北省等地方。

2.补贴范围广、对象明细: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补贴范围。

3.无污染的燃气公交车将淘汰,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在城市逐步淘汰燃油、燃气公交车,更换新能源公交车。2015-2019年更换及新增的城市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分别达到40%、50%、60%、70%、80%。在张家口、廊坊市开展纯电动出租车运营试点工作,起在全省推广。

4.新能源汽车优先办理通行证件,免缴所有道路通行费:12月31日前,持有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新能源汽车注册明细”的新能源汽车,免缴所有道路车辆通行费。对符合城市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的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纯电动汽车,优先办理通行证件。

根据中央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从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组成。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予以保留,暂不做调整。涨价补助以2013 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年递减。其中2015 年减少15%、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城市公交车用能结构情况另行确定。

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将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的高低将决定补助数额。2015??2019 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

二.河北各地充电服务费推广

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充电电度收取,张家口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适当下浮,其最高限价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巡逻车、出租车等)、其它用车 (包括环卫车、物流配送车、邮政车等) 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83元/千瓦时; 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含其它用车, 同上) 交流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62元/千瓦时; 七座以上乘用车 (包括城乡公交及客运车、校车等)充电服务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衡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分类定价:七座以上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千瓦时0.6元;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其它用车充电服务费与成品油价格实行联动,每千瓦时最高标准为当日河北省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七座以上电动乘用车换电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公里1.8元;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其它用车换电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公里0.5元。

三.河北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对今年以来我市已购买并取得车辆牌照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用户,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石政办发〔2016〕25号)及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政策的通知》(冀财建〔2016〕80号)精神执行,在享受中央补贴的同时,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补贴,各级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新能源汽车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80%。

补贴标准为:市及以下财政按照省级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中,省财政直管县承担辖区内购车补贴资金;其他县(区)与市级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市及以下财政补贴资金。《办法》同时对补贴最高额度做了限定:当省财政补贴资金达到或超过实际购车价格的60%时,不再享受其他补贴。如果省级补贴达不到购车价格的60%,可按标准继续申领市级补贴,但以购车价格的60%为补贴最高限定。在本市辖区内提供公共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经审计的设备及其必须的配套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河北各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发展规划

截至6月,石家庄市已建充电站44座,充电桩1013个(含站内桩),在建充电站49座,充电桩1022个(含站内桩)。

至2020年累计投资约为7.8亿元,在“十三五”期间,石家庄市需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24150个,充电站31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