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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6-13 03:23:5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南平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

4.同意并实际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1.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及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并按下列提取条件提供:

南平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买商品房贷款

1、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 (原件及复印件3份)

2、首付款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3份)

购买二手房贷款

1、买卖协议、契税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及复印件3份)

拆迁安置房贷款

1、拆迁安置协议 (原件及复印件3份)

2、首期付款凭据、银行进账单 (原件及复印件3份)

自建房贷款

1、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房产评估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3份)

翻建住房贷款

1、县级及以上规划部门同意翻建住房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工程造价书 (原件及复印件3份)

大修住房贷款

1、县级及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工程造价书 (原件及复印件3份)

贷款流程

1.职工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提交贷款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委托承办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5.管理中心划拨资金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

双职工最高公积金贷款额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2.75%

五年以上:3.25%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30年

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