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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6-13 13:48:4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云浮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正常贷款:

(1)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不含补缴),在我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解困型)或第二套(改善型)自有产权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曾经在多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追溯曾经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异地贷款:

1.所购买的自有产权住房应坐落在我市辖区内。

2.职工本人或配偶应具有我市辖区户籍。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身份证;

(3)结婚证(未婚的需未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证明);

(4)户口簿;

(5)收入证明;

(6)公积金缴存证明(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7)工资收入流水账;

(8)个人信用报告;

(9)购房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房屋查询证明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根据选择,相对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职工携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县(市、区)有关承办银行;

步骤二:

抵押: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步骤三:

签订合同:职工到银行网点签订借款合同;

步骤四:

银行拨款:市中心制作划款批次放款,承办业务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放款指令后将贷款资金如数划拨到指定账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个人连续缴存时间个人当前月缴额(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万元)贷款利率
达到24个月或以上的达到购房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或以上25(1)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未达到购房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15

达到6个月、未达24个月的达到购房地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或以上15
未达到购房地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8

未达6个月的
0
备注:缴存职工家庭、或多个缴存职工共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但最高不超过35万元。


贷款利率:

首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时限: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

贷款偿还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