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政策改革 > 正文

2020年鹤壁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更新时间:2023-06-11 13:28:56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鹤壁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那么2019年鹤壁征兵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入口是什么呢?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鹤壁征兵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由于2019年鹤壁征兵的最新消息官方暂未公布,小编本文整理的为2018年鹤壁征兵相关信息供读者参考,务必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征集时间

1月1日至8月5日网上报名(百度搜索“全国征兵网”登录官网即可,或直接登录http://www.gfbzb.gov.cn报名),8月5日起体检政治考核,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结束。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批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入伍。

女青年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018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征集年龄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男青年:①大专毕业以上学历17至24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及高校在校生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③初中生18至20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女青年: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征集条件

(一)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应征公民政治考核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  

男性160?以上,女性158?以上。

2、体重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  

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经济补助

1、优待金  

义务兵服役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云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全省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2018年入伍的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家庭优待金约为9300元/年)。

2、津贴费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由国家供养。义务兵津贴每个月约1000元;转为士官后,下士每个月工资约为4500元,中士每个月工资约为5500元,上士每个月工资约为65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因地域不同有所差异)

3、退役金

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士官退役享受更多经济补助。

优惠政策

(一)义务兵优待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3、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二)大学生士兵优待

1、复学(入学)政策  

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或正在就读的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役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比例。

7、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8、退役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地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9、选取士官  

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

10、报考军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

11、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12、士兵提干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13、一次性经济奖励  2016年起,云南省对入伍的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专科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德宏州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州级给予本科及以上学历2000元、专科学历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5县市也有500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标准。

(三)退役安置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1、自主择业 

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2、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3、退休与供养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报名程序

(一)男生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打印《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校对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批准入伍后,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学生将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办理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体格检查  

应征青年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到县(市)征兵办公室设置的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  

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应征青年应接受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由地方相关部门对应征青年的户籍、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政治状况等情况进行考核。

4、走访调查  

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二)女生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8月5日前,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其余同男青年。

2、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州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  

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省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