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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规定,襄樊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6-11 22:46:0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的提高,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提高,也能在一定程度起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有研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每增加10%,企业的平均工资将增加0.3%到0.6%。那么2019年襄樊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襄樊最低工资新政策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襄樊最低工资的想知识,仅供参考!

一、2019年襄樊最低工资最新标准规定

从市人社部门获悉,1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全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襄城区、樊城区执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特殊工时制的为1500元/月,小时工为16元/小时;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特殊工时制的为1380元/月,小时工 为 14.5元/小时;宜城市、保康县、谷城县、南漳县执行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特殊工时制的为1250元/月,小时工为13元/小时。

据悉,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者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门表示,各用人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启用新标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襄樊最低工资定义

襄樊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三、全国31省份最低工资一览表

1、全国每月最低工资一览表

2、全国小时最低工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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