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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安排

更新时间:2023-06-14 01:55:5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中山市2020-2021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中山市2020-2021学年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幼儿园参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其中,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0年8月30日至9月5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1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开学时间为2月22日。具体安排详见《中山市2020-2021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附件1)。

二、高中阶段学校校历安排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在校时间共42周,第一学期共22周,第二学期共20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0年8月30日至9月5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1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开学时间为2月22日。具体安排详见《中山市2020-2021学年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校历》(附件2)。

(一)普通高中

教学安排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

(二)中等职业学校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42周教学时间,开足、开齐课时和课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业学校学生跟岗、顶岗实习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且顶岗实习累计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各类专业课程的学时比例,结合学校、专业和学生实际,科学分配学时。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区、各中小学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

(二)各镇区、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的要求,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鉴于今年疫情防控情况和高考时间的特殊安排,高三年级可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2020年8月10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三)各镇区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