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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2 21:19:2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嘉兴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一、报到须知

新生须持《嘉兴学院录取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形式延期报到申请(联系电话及传真0573-83640200和83642036),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延期报到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报到而又未续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

为了让2017级新同学更快了解适应大学生活,请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嘉兴学院和微嘉院二维码,关注嘉兴学院官方微信和微嘉院,也可登陆嘉兴学院新生季网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了解学校信息。

三、户口迁移(自愿)

新生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迁入者在校期间户口不能变动、迁移)。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在报到日期前凭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学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彩色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及时办理落户手续,事后不补办。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户口迁移证有关项目要填写完整,户口专用章不可漏盖;(2)户口迁移证上“原住址”一栏,农业户口的要写到村一级,城镇户口的要写到县(镇)街道门牌号,出生地、籍贯要注明省、市(县),直辖市要写到区。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是否办理二代证及二代证签发日期;(3)请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时认真核对,如有差错、或者字迹不清晰、或打印格式严重错位、导致无法辨认,必须重新签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在原证上修改。

四、新生档案

所在省份明确规定自带档案材料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及时办理档案(密封件)提取手续,并务必在报到后,于始业教育期间交给班主任,否则不予注册。

五、党、团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浙江省内由县团级以上组织部门直接转入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浙江省外介绍信抬头为“嘉兴市委组织部”,由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团员组织关系由原中学或乡镇团委通过团员证转出。报到以后,相关转接材料由班主任统一收齐。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应在家庭所在地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提出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仅贷学费,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

七、交通指南

新生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报到期间,学校在嘉兴市各站点设立新生接待站(接站时间为9月14日7:30至18:00)。

公交:火车站可乘1、19、51(夜)路公交车到达越秀校区,1、7、51(夜)、92路公交车可到达梁林校区;嘉兴火车南站可乘97路公交车到达越秀校区,再换乘1或51(夜)路公交车到达梁林校区;汽车客运中心可乘1、19、242、243路公交车到达越秀校区,1、19、92、241路公交车可到达梁林校区;汽车北站可乘20、15路公交车到越秀校区,15、20、79路公交车到梁林校区。

自驾:越秀校区东门(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东门(嘉杭路118号)。

转专业??

二、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全部合格(在读学期无补考、缓考),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且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者;

2.学生确有专长(需提供发表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作品等证明),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4.、由于专业停招,致使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及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5.不符合上述条件,学习期限已经满一学年,但由于自身原因在所在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不适合在原专业(大类)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院认定,可申请转入“冷门”专业学习;

6.经学院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者。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大类):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第五学期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在退学试读期者;

4.已有转专业(大类)、转学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专业的学生;

5.专升本学生;

6.因各种原因而保留学籍的学生;

7.文科高考生不得转入理、工、医类专业。

四、转专业(大类)工作程序

1.各系可转出和接收学生转专业(大类)计划人数表,详见附件1。

2.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申请表》,于2013年1月22日之前交教学事务管理中心102室。

3.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对申请转专业(大类)学生进行学院审查与考核。

4.下学期开学第二周教学事务管理中心汇总转专业(大类)学生名单并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方案报学院审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对拟同意转专业(大类)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由学院发文确定转专业(大类)学生名单,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

五、请各系、各班级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