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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沈阳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11 12:10:3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沈阳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018年沈阳学区划分方案预计在8月17日后公布。学区确定后,要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市民不用担心学区会有大的调整。

沈阳市教育部门表示,会将“根治‘择校’”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除国家和省市政策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政策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彻底解决“择校”问题。同时,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

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教育部门明确要求,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严控民办学校提前招生行为,不得采取协商签约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下面的问题有没有你关心的?

“免试就近”原则就可以上离家最近的学校?

答:无论是义务教育学校,还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对于“择校”问题,市里有何规定?

答:省委、省政府把解决“择校热”问题列入省委2018年重点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除国家和省市政策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政策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彻底解决“择校”问题。

如今的学区如何划分?

答:今年,我市继续执行“单校划片”政策。各区、县(市)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实际出发,为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区、县(市)学区划分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学区划分方案何时公布?

答:2018年各区、县(市)学区划分方案要在8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之后统一公布。

学区划分后,每年是否都会有变动?

答:不是的,学区确定后,要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按照规定,未经市教育部门批准,区、县(市)不得随意调整学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

新入学中小学生如何分班?

答:今年我市将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均衡编班政策。同时,将加强监管,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目前,我市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解读、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为主。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局咨询并办理入学。

特殊儿童入学有何规定?

答:我市规定,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入普通学校就读,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对符合送教上门服务条件的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沈阳市盲校、皇姑区聋人学校、大东区聋哑学校、铁西区聋人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当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另外,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控民办学校提前招生行为,不得采取协商签约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对于普通高中招生有什么要求?

答:普通高中规模要控制在3000人以下,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内,有条件的高中要实施小班化教学。

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今年,将继续实行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指标到校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为高中招生总数的70%。

入学后,学生的学籍如何办理?

答:各义务教育学校将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在学生被学校招收报到后,及时为学生办理新建学籍或转接学籍。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教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办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