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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15 12:43:4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现在我国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在城市,这些都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了,如今他们要面对的是自己日后养老的问题。现在国家为帮助独生子女家庭解决日后的养老问题,出台了相关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而且部分补贴还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增长.那么2019年江苏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江苏最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有何改变?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苏独生子女最新相关政策,可供参考!

1、江苏提高扶助金标准 每人每月上调10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上调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这个政策主要针对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的扶助金上涨了100元。

一、扶助对象:

江苏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已经超过49周岁的,从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2016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后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参照享受有关待遇。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双方)特别扶助金标准从50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从7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发放时间至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双方)特别扶助金标准从40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从60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发放时间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确认程序

1、本人携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公布,并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5、省、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一年组织两次申请,分别为1-2月、7-8月。

2、独生子女福利越来越多,带薪护理假开始实施!

据新华社消息,山西省在去年10月出台的《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除山西外,福建、湖北、广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公布了相关政策。最长假期为20天。

新个税法实施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2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也开始实施,赡养老人也被纳入到专项扣除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