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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18 10:43:1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现在我国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在城市,这些都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了,如今他们要面对的是自己日后养老的问题。现在国家为帮助独生子女家庭解决日后的养老问题,出台了相关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而且部分补贴还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增长.那么2019年青海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青海最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有何改变?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青海独生子女最新相关政策,可供参考!

1、有独生子女证的恭喜:补助标准提高,凭证领钱!

前几天,人民日报发文表示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查阅了相关的文件,原来是国务院在去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①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③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这3个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的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其他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去咨询,赶紧去领这笔补贴!

2、新个税法实施:没有独生子女证也可以扣除2000元!

2019年1月日起,新个税也开始实施,赡养老人也被纳入到专项扣除中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提到“独生子女”有两处: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那么,需要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进而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如果父母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就不能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吗?不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即:税法没规定必须留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查,独生子女才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税局如何核实纳税人是否滥用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政策?“国发〔2018〕41号”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即:税法层面,税局被赋予后期调查核实权。主要核实渠道:卫生健康部门掌握的独生子女信息。

3、青海的政策是??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能享受什么政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等享受什么政策?针对百姓关注的这些问题,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从11个方面16类对象如何享受政策予以解答。

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根据青海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等可以享受如下政策。

●城镇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政策

1、政策对象:城镇独生子女。

政策内容及标准:保健费每人每月10元至14周岁;每月报销入托(园)费15元至7周岁。

●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困难补助

2、政策对象: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未收养和不再生育家庭。

政策内容及标准:子女死亡当年起,不低于600元/户/年;待女方年龄达到49周岁纳入特别扶助。

3、政策对象:双女户夫妻一方绝育,死亡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子女14周岁以上家庭。

政策内容及标准:1000元/户,一次性。

4、政策对象: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夫妻一方绝育后,夫妻双方均死亡,子女未满18周岁的(孤儿)。

政策内容及标准:最后死亡一方当年起,不低于2000元/户,至子女满18周岁

止。

5、政策对象: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夫妻一方绝育后,夫妻一方伤残或患特殊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劳动,子女未满18周岁的。

政策内容及标准:1000元/四级/户、2000元/三级/户、3000元/二级/户、4000元/一级/户,一次性。

6、政策对象:独生子女、双女户子女伤残,夫妻不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

政策内容及标准:1000元/四级/户、2000元/三级/户、3000元/二级/户、4000元/一级/户,一次性。

●新农合个人参合金

7、政策对象: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14周岁以内。

政策内容及标准:代缴个人参合金。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补助

8、政策对象:城镇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

政策内容及标准:代缴40元参保金。

●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9、政策对象: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死亡父母、长期未育现无子女还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父母。

政策内容及标准:企业职工养老、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增加100元/人/年。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10、政策对象: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独生子女死亡父母,长期未育现无子女还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父母。

政策内容及标准:新农保,个人缴费增加100元/人/年。

●农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1、政策对象:农村牧区生有一个孩子或者两个女儿、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满55周岁的农村夫妻。

政策内容及标准:国家960元/人/年,省级增加200元/人/年。

●农村牧区半边户

12、政策对象:生育一个孩子或者两个女儿、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满55周岁的,夫妻一方为城镇户口一方为农牧业户口(半边户)中户籍为农牧业户口一方享受此项政策。

政策内容及标准:国家960元/人/年,省级增加200元/人/年。

●少生快富

13、政策对象: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少数民族牧民家庭。

政策内容及标准:国家3000元/户,一次性;省级增加1000元/户,一次性。

●特别扶助(自2016年起施行新标准)

14、政策对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

政策内容及标准:8000元/人/年。

15、政策对象: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以上)家庭父母

政策内容及标准:6000元/人/年。

16、政策对象: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一次性抚慰金

政策内容及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

●假期(自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施行,其中2016年1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可以享受相关假期)

婚假:15日。

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假:增加60日,共158天。

符合政策生育的男方陪护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