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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6-02 13:54:0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柳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二) 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自贷款申请之日往前推算)。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借款申请人,其在转出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与转入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由原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

(四)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3 、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 、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为期房的,售房单位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申请人所购建住房达到规定的工程进度要求;

6、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政策。

贷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借款人户口本;

3、根据不同购房类型,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流程

1、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材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3、委托贷款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将贷款发放到借款人的账户;

一手房:

1、 开发商或组织集资建房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项目备案;

2、 项目形象进度达到要求后,职工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集资建房协议,到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3、 管理中心对职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4、 委托贷款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将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帐户。

二手房:

1、 交易双方向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 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同意担保的,将保函及贷款申请材料送至管理中心;

3、 管理中心对职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4、 职工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5、 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6、 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发放到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帐户;

7、 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将贷款转给卖方,将房屋产权证交买方。

组合贷款:

1、 职工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材料;

2、 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3、 商业银行对商业性贷款部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与职工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及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

4、 银行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柳州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在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2、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区购建自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在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

注: 贷款主申请人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不予贷款;

贷款比例:目前执行1-5(含)年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最长可贷30年;

贷款首付比例:职工第一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购建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申请贷款购买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未满15年的二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贷款偿还

1、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可供借款职工自主选择。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