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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6-12 00:16:2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珠海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8、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

贷款流程

步骤一:

申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准备好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到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拿号办理,所提交材料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步骤二:

办理手续: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反馈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的放款手续。

步骤三:

发放贷款:申请人在办理完放款手续后,承办银行将会发放贷款至申请人账户。

贷款材料

必备材料: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根据情况,相对应须提交的材料:

一手房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2)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9)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10)契税完税凭证

(11)二手房估价报告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1、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30万元,

2、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50万元。 上述的"两人": 可以是夫妻、亲人、朋友等共同购房人(即贷款合同上必须要有这些人的名)。

贷款利率(2015年8月26日起):

(1)1-5年(含5年),利率:2.75%

(2)5年以上,利率:3.25%

贷款期限

一手楼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楼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五年。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