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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规定,北海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6-16 02:13:4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的提高,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提高,也能在一定程度起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有研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每增加10%,企业的平均工资将增加0.3%到0.6%。那么2019年北海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北海最低工资新政策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北海最低工资的想知识,仅供参考!

一、2019年北海最低工资最新标准规定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从2018年2月1日起,北海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地上涨280元

此次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

第一类是1680元/月(月薪制,下同),比2015年提高了280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北海和防城(含东兴市)钦州市。

第二类是1450元/月,提高了240元,适用于区内其他7个市。

第三类是1300元/月,适用于各县、各县级市和自治县。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每小时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这些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北海最低工资定义

北海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三、全国31省份最低工资一览表

1、全国每月最低工资一览表

2、全国小时最低工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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