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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6 08:08:5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2019年浙江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2019年浙江最新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规定?小编整理了一些浙江公积金的知识。

从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获悉浙江省直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已公布(省直公发[2018]15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 7月1日至10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自2018年7月起执行。

二、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年度调整手续。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按省人社、财政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7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企业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 5%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 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工会组织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凭申请表、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降比决议等资料,向省直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7年月平均工资,且不得超过杭州市 2017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4311元),高于3倍部分不计入缴存基数,月最高缴存额合计为5834元 ;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杭州市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2010元 )。2018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七、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办理方式:

1.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年度调整导出”功能自行下载公积金年度调整表格,填写完相关数据后,通过“年度调整导入”功能导入调整数据,并再次通过“年度调整确认”功能提交,完成公积金网上年度调整。

2.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请各单位专管员于10月15日前登录浙江房改公积金信息网(www.zjgjj.com)点击“年度调整清册下载”,输入单位客户号、专管员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后可下载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单位年度调整清册。单位专管员录入调整数据后,分别填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单位汇总表》一式二份、打印个人明细调整清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U 盘拷贝)到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 619 号省直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或通过EMS(封面注明“年度调整”)将上述材料连同电子数据(U 盘拷贝)邮寄至上述地址(105办公室收)办理。

八、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同步计算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定额发放的单位按原发放办法执行。调整方法参照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办理。

九、各单位调整当月发生人员新增、恢复、暂停等变更业务均可以照常办理。调整当月办理过暂停业务的单位,需相应在交回的电子调整表格中删去当月暂停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单位汇总表》(附件1)和《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单位汇总表》(附件 2)合计金额相应予以扣除。

十、如职工身份信息有误的,应先填写《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中心网站可下载),办理身份信息变更登记手续,再办理年度调整手续。

十一、在办理年度调整时,原则要求同步申报职工手机号码用于开通免费短信业务,方便职工及时接收个人帐户金额变动信息。

注:

1、大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整,最迟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省直公积金中心,逾期视同不调整。

2、根据往年惯例,杭州市公积金的月缴额上下限与省直公积金的月缴额是相一致的。所以我们推测杭州市公积金的月缴额上下限也是482-58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