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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6-14 19:28:2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衢州的小伙伴都不知道衢州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衢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衢州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衢州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自8月9日起施行新版《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原实施细则即行废止。

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以下简称公积金缴存管理)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照有关法规,对单位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缴存对象与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城镇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雇用中方员工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的代表机构。

本条所称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合同试用期内的职工和外籍职工。

鼓励新市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信用良好,近六个月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或芝麻信用分600分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新市民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缴存职工的待遇。

缴存、变更与注销登记

所有单位应该依法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原已设立、但现尚未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尽快补建住房公积金制度;新设立的单位,必须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手续时,提供缴存职工身份证、单位专办员身份证和单位社保清单,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相关证明材料

属国家机关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单位法人身份证;

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单位应当指定1名工作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职工,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专办员(以下简称专办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请网上自助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缴存比例与基数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各不低于5%,最高各不高于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公式:

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额+职工月缴额,其中:

单位月缴存额=职工工资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月缴存额=职工工资基数×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见分角进元。

列入缴存工资基数计算口径项目为:

机关单位:①基本工资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②津补贴部分: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③通讯费;④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12;⑤第十三个月工资÷12;⑥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12;⑦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⑧交通补贴;⑨误餐补贴。

事业单位:①基本工资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②基础性绩效工资;③奖励性绩效工资;④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12;⑤第十三个月工资÷12;⑥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12;⑦通讯费;⑧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⑨误餐补贴。

政法单位:警衔补贴和加班补贴根据国家规定政策及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批结果申报审核。

企业单位: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各种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⑦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2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3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4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下文时间,单位调整职工工资基数的需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次月可一同调整,调整时另需提供《公积金基数调整测算表》。

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本人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

汇缴与补缴

住房公积金按月汇缴,一般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或自行缴存方式。

对于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的单位,缴存单位应于每月15日(含15日)前,将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当月住房公积金转入单位公积金托收账户内。

对于采取自行缴存的单位,应于每月15日(含15日)前将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公积金中心在收到款项当日将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二、衢州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一、衢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核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职工购买、建造营业用房,中修、小修、装修住房,都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帐户销户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核心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帐户。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衢州,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六)非衢州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生活困难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核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如职工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应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二、衢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财务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公积金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积金核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五)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或还贷转帐手续。

第十条 实行托管管理或破产、解散、撤销的单位,职工如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由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核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三、衢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截止到售房单位出具的售房首付发票(须盖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下同)所载明的时间后的12个月内;

2、购买二手房的,提取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时间后的12个月内;

3、购买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的,提取截止到付款凭证所载明时间后的12个月内;

4、新建、翻建自住住房 ,住房在城镇的,提取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的12个月内;住房在农村的,截止到《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发证后的12个月内;

5、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截止到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所载明时间后的12个月内;

6、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两次提取还贷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部分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时间满12个月可首次提取公积金还贷;一次性提前还贷的,提取至还贷日的余额(累计还贷提取额不可超过贷款本息总额);凭银行还款明细提取现金的,提取还贷时,账户须留存六个月的缴存额度,且以一套住房还款清单所载金额为限。

7、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不超过12个月的租房应付租金,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8,用于支付物业费的,每次提取仅限一套住宅,每户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的应付物业费(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月缴2元标准),每次申请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全额提取:

1、退休的

2、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4、出国、出境定居的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6、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实行托管管理或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已转入中心托管户的

四、衢州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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