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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6 03:29:5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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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安徽省财政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与省地方税务部门共同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全省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省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不含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省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厅机关各处室(局)

办公室主任:徐光耀

综合处处长:王玲

税政条法处处长:周名桨

预算处(省直预算编制办公室)处长:孟照红

国库处处长:解立卫

行政处处长:张力

政法处处长:汪代启

教科文处处长:朱长才

经济建设处处长:于华伟

农业处处长:孔少林

社会保障处处长:朱艾勇

企业处处长:王召远

金融处处长:黎学东

国际债务管理处处长:刘华

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鲍习生

会计处处长:黄克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处长:虞明哲

监督检查局局长:汪学越

政府采购处处长:宋宝泉

农村综合改革处处长:胡德林

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永年

人事教育处处长:孙学鹏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江永泓

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朝友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缪青

厅属各单位

省信用担保集团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钱正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迟本能

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王建培

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李友兰

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姚本虎

省财政厅社保资金管理中心

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朱旭初

省财政信息中心主任:李森林

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叶翠青

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长(秘书长):杨春

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董照军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