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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修订版】

更新时间:2023-06-08 01:31:3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领导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学习这两个规定,有以下几点肤浅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全面,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更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万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

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踏实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以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坐的直,行的端,走的正,才能配得起自己的职责。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万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把《准则》和《条例》做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如此,还要把我们二公司的班子带好,把队伍建设好,把总公司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领导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1月1日正式施行,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就要学好用好《准则》《条例》,使之成为自己做人、为官、用权的行动指南和行为规范。

一、深刻认识《准则》《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1920年9月,蔡和森给毛泽东同志写信,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信中说,“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伴随着党的诞生及成长壮大,党的纪律也从无到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两手抓”、“四个问题、两种原因、三个对策”等,逐步形成了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党的纪律体系,从而确保全党意志统一、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汲取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经验,又融入了十八大后党建建设的新理论和实践成果,并将之上升到制度层面,实现了党纪党规的与时俱进。《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破解了过去纪法不分、纪法交叉重复的问题,将党的纪律规矩从国家法律中剥离出来,做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6类“负面清单”,标准清晰、惩处明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被称为改革以来“最严党纪”。两项法规相辅相成、互为配套,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意义非凡。

二、准确把握《准则》《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在当前人民群众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最痛恨、对正风肃纪和廉洁自律最关切的时代背景下,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蓝本,把党章规定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扎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藩篱。新修订的《准则》将党章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提炼、总结、升华、归纳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微言大义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进一步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高标准、严要求,立德明志,展现了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和纪律性的高尚追求。新修订的《条例》,全面梳理并细化了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并将之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纪律”底线,明确违反党章党纪应受到的相应处理,以铁的纪律维护党章尊严,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震慑,从而促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清廉自守,不违规逾矩。

《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各有侧重、相互配套,一个树立道德高标,一个严明党纪戒尺,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促使全党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权威。党员干部要把握住《准则》《条例》的精髓、实质、重点,学深、学透、学懂,真正将《准则》《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

三、不折不扣落实执行《准则》《条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一是要抓住关键少数。“将欲治人,必先治己”,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把《准则》《条例》作为政治必修课,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上行下效,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二是树好要用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以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不断汲取精神力量,不断提升完善自己;以反面典型为镜,对照一些贪腐分子胆大妄为、为所欲为的恶果,剖析根源、认清危害,躬耕自省,查找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不断净化革新。三是要严格执纪,打好“板子”。“宽是害,严是爱”,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零容忍,做到标准不放松、一把尺子量到底,对照《准则》《条例》纪律要求,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想违规的人断了念头,违了纪的人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正,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干部“健康”成长,绝不能养痈遗患,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最终“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同志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修订后的《准则》《条例》就是新时期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循、遵守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就必须以《准则》《条例》为基本遵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高标准、严要求履职尽责,取信于民、凝聚党心民心,从而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的坚强领导核心。

领导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3月9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第一次谈到了“三严三实”,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我所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谆谆告诫,是对古今正心修身之道的凝炼和提升,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坐标,体现了道德与法规制度的统一,体现了做人与做事的统一,体现了谋大事与干实事的统一。我们要坚持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始终向中央基准看齐,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三严三实”作为从政永远的准则。

一、“三严三实”的现实意义

“三严三实”是领导干部从政的根本准则。“修身正己立德为人之大本”历来被视为做人处事为官理政的根本。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多次强调,“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三严三实”强调修心正身、律己求实,既融合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政治智慧,又把握了思想道德修养的时代脉搏;既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从政准则,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作风标准。

“三严三实”是好干部的具体标准。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期待好干部,干部自身也希望成为好干部。提出了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焦裕禄是好干部的一面镜子、一面旗帜,严与实是焦裕禄一生最为厚重的底色和本色,他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与“三严三实”的要求高度统一。“三严三实”,使好干部的标准更加具体化,是新形势下弘扬焦裕禄精神乃至一切精神楷模的基本路径,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努力方向和基本遵循。

“三严三实”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继承。我们党在90多年发展历程中始终视作风如生命,培育形成了一系列优良传统和作风。严密的组织、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保证了全党意志和行动的集中统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保证了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秉持“三严”的内在要求,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和诱惑;恪守“三实”的行为取向,才能担当改革重任,创造过硬业绩。

“三严三实”切中作风建设的要害。这些年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作风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员干部精神懈怠、得过且过;有的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有的目无群众、摆谱作秀;有的推诿扯皮、好大喜功。这些现象都是要求不严、作风不实所致,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阻碍了党的事业发展。“三严三实”的提出,彰显了中央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

二、“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修身”是人生的基点基准。共产党人的思想境界应当胸怀抱负,志存高远。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缺乏高尚的精神追求;有的组织观念淡薄,口无遮拦;有的玩心很重,玩物丧志。严以修身才能铸就金刚不坏之身。我们要养成“省吾身”、“志于道”的良好习惯,时刻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反思自己对组织是否忠诚,对群众是否尊重,对岗位是否尽责,对工作是否用心,不断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邓小平同志曾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我们要经常问一问,手中的权力用到哪里去了?有没有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没有巧立名目、吃拿卡要?有没有公权异化,把权力用在关系户、小圈子、小团体的利益上?有没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贪赃枉法?要自省自警,谨慎用权、规范用权,如履薄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建国初期,周恩来搬进了中南海西花厅。西花厅是清朝乾隆年间修建的老式平房,潮湿阴冷。身边工作人员多次提出修缮,他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对领导干部来说,律己能赢得尊重,树立威望;律己能凝聚民心,汇聚发展正能量。我们要经常审视自己,看一看自我要求严不严?对家人、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严不严?是不是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公生明,廉生威,我们只有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才能带出好队伍,养成好风气。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不谋实事、不干实事,历来为世人所诟病;花拳绣腿、华而不实,历来为民众所厌恶。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历经苦难、走向辉煌,靠的就是“谋事要实”的品质和追求。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谋事要实”的要求,处理好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把远大理想和实现目标结合起来,从眼前做起,从群众期盼的实事做起,绝不能违背人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违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绝不能脱离实际,绝不能为眼前利益而留下无法弥补的后遗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处在什么条件,只要一心为民,脚踏实地,就能造福一方百姓,成就一番事业。“创业要实”树立的是一种正确的政绩观导向,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担当意识,倡导的是一种改革创新精神。我们要经常问一问自己,有没有搞金玉其外的“面子工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有没有说的多、做的少,不敢担当?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崇尚实干、敢于负责,立足实际,尊重规律,采取的每一个措施都要有针对性,实施的每一个行动都要着眼解决问题,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务求实效。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73年前,毛泽东写下著名的《改造我们的学习》,严厉批评了“华而不实、脆而不坚”的风气。党员干部做人要实,待人处世要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斗争。要以实立身、以实为守、以实行事,对组织忠诚老实、对同志诚恳实在、对工作负责扎实、对人民真情实意,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三严”与“三实”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三严”是根本、是出发点,要守住严、防止松;“三实”是目标、是落脚点,要突出实、防止虚。我们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真正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清风正气一点点积聚起来,使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昂扬起来,以“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三、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听从中央指挥,始终对党忠诚,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不得对*大政方针妄加评论、口无遮拦,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得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不得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不得以人划线、排斥异己,不得封官许愿、笼络人心,要“团结”,不要“结团”,不得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相互关照,不得搞人身依附和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得以“老板”、“老大”等称呼。

3、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任何个人不得违反组织程序、议事决策规则直接决定应由党委或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超越权限办事,不得以推进工作为名授意、指使、强令有关人员违规违法办事。

4、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组织决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搞非组织活动,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向组织讨价还价,不得欺骗、对抗组织,不得压制、打击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

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事应事先报告,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绝对不准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和旷工。离开本市(参加会议活动除外)、出访或离开本市休假,须事先向所领导和厅领导报告,并告知人事科。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

有的干部脱岗离岗了,不向组织汇报,借口说有些是私事,应该有“自由空间”。逢年过节都得值班,生怕出了什么事。我们有的同志一到节假日就不见了,到外地去休假了。一旦有个什么事怎么办?做为一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就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节假日尤其要自觉坚守岗位。没有说不让休息,但关键是如何休息、在哪儿休息,有没有考虑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多数同志在这个问题上做得是好的,节假日都能自觉坚守岗位。

6、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得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继承和完善、创新相结合,不得“新官不理旧事”,不得在工作思路、发展规划等问题上搞瞎折腾。不得擅自修改或授意、强令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得搞假报道、假典型、假政绩。我所的政绩怎么体现出来呢,体现在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上,体现在退役士兵培训上,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上。那项工作都能出政绩,就看你能不能把他做好,做好了就是政绩。

(二)严格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和程序办事。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制度,该坚持的标准决不降低,该有的步骤、环节决不能少,该按规矩办的决不能搞例外。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注重用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把顶风违纪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严防“四风”反弹。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懒政怠政行为。

(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1、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对任何人和科室,凡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的,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要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2、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议事协调机构或其他形式的组织代替党会进行决策。实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采购等规定。

3、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自觉养成在法治环境下、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切实做到在位不擅权、履职不谋私。

4、养成廉洁从政定力。加强党性修养、传承红色基因、坚持道德操守,保持高尚、健康的为人处事方式和生活习惯,净化朋友圈、交往圈、生活圈,不做“关系网”的编织者、“潜规则”的信奉者。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弄虚作假,不做“两面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为我所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