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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滁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3 17:53:48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滁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招生条件

凡属我校学区及已经登记的租住琅琊区的部分学区外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在规定时间(2018年7月27日??28日)内来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入学方式

适龄人口户口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居住地为入学条件。“户”指琅琊区户籍(入户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户主原则上是父母双方或一方。“房”指琅琊区中小学学区内实际居住地,有效证件(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产权人为适龄人口的父母)是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应超50%)、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全款票据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明材料。

根据房户情况按以下方式入学:

1.有房有户的适龄人口。在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2.有房无户的适龄人口。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尚未满员情况下,在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已经超出规定班额的情况下,由区教体局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到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入学。

3.无房有户的适龄人口。若实际租住在琅琊区区域内的,到实际租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申请入学(需出具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若申请入学学校已经超出规定班额无空余学位,由琅琊区教体局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到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入学。若实际租住地不在琅琊区区域内的,到实际租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4.无房无户的适龄人口。租住在琅琊区区域内的,监护人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户籍材料、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材料等,向租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由琅琊区教体局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到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入学。

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到指定学区入学:

(1)适龄人口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在滁城都无房(以房产部门核查结果为准),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居住(即祖孙三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2)已拆迁未拿到安置房或未安置的家庭适龄人口,应出具相关部门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合同等),在原住址或安置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已拆迁拿到安置房的家庭适龄人口,在安置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5.根据《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文件,我校的学区范围是:环滁西路以东,北湖以南,京沪铁路以西,内城河经丰乐大道、古马路至环滁西路以北区域。

三、新生报名应提供证件

1.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孩子身份证明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复印件,水电费原始票据及复印件(户主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4.儿童出生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幼儿园毕业证;

6.儿童计划防疫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的“滁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

四、 报名时间

7月27??7月28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3:00??5:3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望各位家长抓紧时间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