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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淮北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6 10:28:00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淮北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

招生条件

(一)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自2018年起,适龄儿童入学后,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个就学周期内不得发生变更, 学校每年秋季开学时定期进行核查。

(二)因特殊情况造成本市市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按下列规定办理:

1.尚未安置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房产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原房产所在地入学;已经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入学。

2.出生申报随父母落户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

3.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按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材料。

4.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5.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

(三)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四)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的住户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五)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六)以下群体入学的条件和程序为:

1.在淮固定资产投资一亿元以上的外商投资者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由市招商局出具证明材料,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读学校,并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2.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执行,并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3.其他符合上级政策条件要求照顾入学的,按照政策执行,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报名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办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10日-14日。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7月25日-31日,市教育局小学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小学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

2.各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认真依法落实该项工作,切实做好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3.市直各小学于8月25日前持经市教育局复查小组签字的《简明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县区所属学校备案时间是8月25日-31日。各校要将所有学生的入学材料复印件存档,作为学生的纸质档案材料。

4.8月26日-27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9月1日-2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3日正式上课。

(二)初中七年级报名办法

1.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20日-24日。

2.小学毕业生于7月20日-24日持《学籍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 8月1日-14日,市教育局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初中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

3.市直各初中于8月20日前持经市教育局复查小组签字的《简明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县区所属学校备案时间是8月20日-25日。各校要将所有学生的入学材料复印件存档,作为学生的纸质档案材料。

4.8月2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9月1日-2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3日正式上课。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入学

1.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适龄随迁子女按照住房所在学区入学。

2.在本市没有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和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第三项中规定,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若登记报名学生数少于本校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接收;若登记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本校学位余额,由学校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证机关及家长代表的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确认接收对象并予以公示。未被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为进一步方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我市公办初中学校的布局和生源状况,2018年秋季,西园中学在满足学区内学生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可以继续接收淮北市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摇号未中签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文件划定区域的相关学校申请入学,如果相关学校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4.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报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核。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