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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更新时间:2023-06-02 09:10:43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镇江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镇江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2.购买公有住房

3.购买二手房

4.大修自有住房

5.翻建自住住房

6.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7.建造自住住房

8.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9.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0.拆迁购买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镇江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出境定居的;

2、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住房类

镇江市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出境定居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境外身份证件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离休、退休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1?4级)或残疾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迁入及迁出两份)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提取人身份证

6.公积金有效凭证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协保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温馨提示

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配偶代办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须提供单位代办证明(点击下载)、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非住房类

镇江市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出境定居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境外身份证件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离休、退休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1?4级)或残疾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迁入及迁出两份)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提取人身份证

6.公积金有效凭证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协保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1.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 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温馨提示

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配偶代办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须提供单位代办证明(点击下载)、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已转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城区客户服务部提供)。

2.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总流程

提交材料→ 提取审核→ 提取审批→ 提取支付(一站式服务)

提取额度

部份提取

1.购买自住商品房

2.购买公有住房

3.购买二手房

4.大修自有住房

5.翻建自住住房

6.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7.建造自住住房

8.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9.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0.拆迁购买自住住房

全部提取

镇江公积金全额提取

1、出境定居的;

2、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